旧营业用房折旧年限购入的旧营业用房折旧
对应购买旧资产、设备的问题,最常见就是涉及其价值认定的问题,你提出的年限问题,我是第一次碰到,尝试给你分析分析吧。
一、一般的,购入旧资产设备和投资是不一样的,因为购入资产或设备,不管新、旧,都应该有发票的,我们的意见是可以按购入价值作为其提取折旧的原值,按规定的折旧年限作为计提折旧的年限,因为在企业所得税和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中,都未对此有明确规定。
当然,从企业的角度上说,缴纳的税越少越好,因此,购入旧设备,可以在购入的时候,要求对方提供已经计提折旧的年限,本企业则按剩下年限计提折旧,只是这种方法在申报企业所得税的时候,不能按购买价值计提折旧,而是按原先价值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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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购买旧资产、设备的问题,最常见就是涉及其价值认定的问题,你提出的年限问题,我是第一次碰到,尝试给你分析分析吧。
一、一般的,购入旧资产设备和投资是不一样的,因为购入资产或设备,不管新、旧,都应该有发票的,我们的意见是可以按购入价值作为其提取折旧的原值,按规定的折旧年限作为计提折旧的年限,因为在企业所得税和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中,都未对此有明确规定。
当然,从企业的角度上说,缴纳的税越少越好,因此,购入旧设备,可以在购入的时候,要求对方提供已经计提折旧的年限,本企业则按剩下年限计提折旧,只是这种方法在申报企业所得税的时候,不能按购买价值计提折旧,而是按原先价值计提。
总的来说,购入旧资产、设备计提折旧,应当根据最有力企业的角度选择,一种是按购入价值计提折旧,只是折旧年限要视同新资产、设备来设定,另外一种是按购入资产的的原值计提,折旧年限则取其剩下未计提的年限。
两种方法各有好坏,企业自己选择。
二、未生产经营前是否计提资产的折旧?
对这问题,我们的意见是一般不能计提,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因为固定资产折旧的原理就是:因为固定资产价值一般都比较大,而且是影响很长的会计期间,为了更准确的反应会计核算成果,所以要将固定资产价值分摊到这段会计期间,从数学的角度上来说,固定资产折旧和待摊费用是一样的,都是把一个价值平均分摊到一个时间段,只是时间段、分摊内容的不同。
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有两种情况是不生产经营的,一种是筹备期,一种是停业期,固定资产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不会损耗的,比如机器、设备,一种是会损耗的,比如房屋。
在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有比较明确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下列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
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二)下列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
1.土地;
2.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
3.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4.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
6.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
7.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
8.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
参考这个,房屋、建筑物等,不管是否使用,也不管什么时候投入,只要变成企业的资产以后就开始计提折旧,在筹办期间的,也作为开办费核算,在生产期的,作为相关部门的折旧。
对机器设备,筹办期间和停业期间是不能计提的,只有生产期间(包括季节性停工和大修理停工期间)才可以计提折旧。
三、对开办费的核算问题,我们的意见是你喜欢在企业开业以后一次性作为当期费用也开业,喜欢分5年摊销也开业,这在会计上都是正确的。
只是不按5年以上期限摊销的,申报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有些麻烦。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