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执行我死刑时,一粒子弹没打死我,就要放了我是吗
枪决后,都要验明正身!即便没死,也得补一枪! 所谓一枪打不死就放人,只是在‘小说’中描写旧社会中的黑帮或者有钱人买通警察局的刽子手,从中捣鬼而已!即犯人嘴巴张大!枪口对准脖子,子弹穿过脖子从嘴里出去!只留活命一条!人却残疾!
前两年有个小的不是没打死 在太平间叫唤完后送医院了 最后怎么样不知道了
一般都是在火葬厂附近,就算命打,但是直接进火葬厂的焚尸炉,老兄,保重啊!!!!!!!!!!!!!!
现在只要有条件的地方,执行枪决的行刑人员都由法警担任,武警一般不再承担此类任务。
死刑受刑犯人在受刑(枪决)后,会有法医验身,确定受刑犯人是否已死亡,如犯人未能即时死亡,会有专门的补枪人员在受刑犯人致命部位补枪,直至犯人死亡。
简单的说一下:
过去法警的行刑队建设跟不上,所以上世纪九十年代等严打运动开展的相当一段时间的枪决行刑人都是武警充任的。
现在法警的行刑队建设好很多,人员装备都还不错,枪决时是多瞄一(只有一支枪上弹,行刑人不知道谁开枪——当年武警可是用81在犯人脑后抵近射击——犯人的脑袋都是真正的爆头!)。
这可不对,据说要是一枪打在头上不死的话,就要把枪口塞进肛门里开枪,要用自动步枪,连发呀!打死为止!
执行枪决的不是警察,是武警属于军队.而且一枪没打死,还会再给你一枪,并且子弹的钱要你的家人出,你要是不想让家人多出冤枉钱的话,最好是让武警一枪就打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