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怎样进行管理?
(1)概述
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完税证明(含免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 或者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时,应到所在地车辆购置税主
管税务机关申请换(补)发完税证明,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 向纳税人核发新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2)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1) 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
①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损毁、丢失的,提供车
购税缴税凭证或车购办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留存联、车辆合格证明、 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 行的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② 车主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提供《机动车行...全部
(1)概述
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完税证明(含免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 或者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时,应到所在地车辆购置税主
管税务机关申请换(补)发完税证明,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 向纳税人核发新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2)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1) 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
①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损毁、丢失的,提供车
购税缴税凭证或车购办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留存联、车辆合格证明、 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 行的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② 车主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2) 车辆变动时:
① 车主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时,应提供完税证明正本和《机动车行
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车主办理车辆转出手续时,应提供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
的车辆转出证明材料。
③ 车主办理车辆转入手续时,应提供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
完税证明正本、档案转移通知书和档案。
④ 车主办理车辆变更手续时,应提供完税证明正本和《机动车行
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对纳税人的时限要求
1)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遗失需补办的,车主应在遗失声明登报之
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
2) 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时,车主应在向公安机关车
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变动手续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换 发完税证明申请。
(4) 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合法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 当场办结。
(5) 办理流程
1) 受理审核。
① 审核《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或《车辆变动情况
登记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② 审核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
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 件返还纳税人。
③ 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
补正或重新填报。
2) 核准。如果纳税人提交的资料完整,内容填写准确,符合规定条件的,换(补)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通过系统办理车辆过
户、转籍、变更手续,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