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工伤

怎么计算工伤赔偿

请教一个问题:国家机关单位的职工工伤后,按照国家规定经过国家规定的鉴定程序鉴定为9级工伤,工伤伤残津贴应该按照国家的什么文件计算补助? 每月伤残津贴的标准应该是多少?领取工伤补助是从什么时候计算?(是按受伤之日还是评定之日计算?谢谢 我悬偿50分 谢谢

全部回答

2006-04-04

0 0
工伤计算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但是我担心的是公家机关的公务员是不参加工伤保险的

2006-04-05

80 0
如果你是公务员身份,工伤按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享受,同时,可以找单位协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并高于其待遇。 职工的一般待遇为: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一次性支付8个月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金。 2、如果终止劳动合同,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006-04-05

63 0
如是国家公务员,各省都有具体规定,建议你去本地人事局咨询,或上本省人事网站查找这方面的具体文件规定.工伤津贴从评残之日起发放.

2006-04-04

75 0
    《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工伤待遇,理由是国务院颁发的文件应该适用所有单位。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事业单位的职工不在该规定的工伤保险范围之内,所以不能依据该规定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
   (2)事业单位的职工能否享受工伤保险,不能一概而论。  虽然《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将事业单位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之内,但也没有排除事业单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的刚性规定。事实上,如果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内的工伤保险,也是可以的。
  如大连市人民政府1998年发布的《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规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04年2月1日通过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事业单位的职工也是同样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   此外,200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生效的《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
  2004年7月5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管理暂行办法》,就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制定的。  2005年1月19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事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的通知》,要求在国家出台新的政策之前,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事业单位的职工发生工伤,由所在单位支付工伤医疗费、生活护理费(含住院期间)、就医路费,并保持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以下解答,若无特别说明,应该指的是一般情况)。
   。

2006-04-04

46 0
你参照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工伤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工伤
工伤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