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商业/理财 股票

合伙炒股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合伙炒股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全部回答

2005-11-20

0 0
     合伙炒股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 合伙炒股原本为皆大欢喜,但炒不好就会反目成仇。
    近年来由合伙炒股引发的股票纠纷屡有发生。为了避免“有伤和气”的此类事件发生,合伙炒股的股民朋友应首先弄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伙人对合伙财产享有共有权,即对合伙投入的资产,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炒股积累的盈余(包括差价收益。
  股利收益等)均归合伙人共有。二,合伙人对合伙炒股盈利享有分配的权利,若有争议,可按原约定分配;原约定不明确的,可按照《民迭通则》第59条之规定,比照出资比例和贡献大小分配;三,合伙人对合伙炒股亏损有分担的义务,若有争议,应当遵循如下原则:原有约定的依约分担;原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盈余分配比例分担;若无盈余分享比例,又未实际分享,则按出资比例分担。
    四,全体会伙人对其推举的负责人、操作人及其他人员的炒股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要明确合伙炒股的入伙、退伙及终止程序。在合伙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有协定的,按照协定处理;若无,必须经全体会伙人同意,否则入伙无效。
  若合伙人中途退伙,依法应予准许,但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的,应结合其退伙理由及是否有过错问题,确定其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个人合伙期限内,为维护合伙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所欠债务均为合伙债务,相反,不在合伙期间,或虽在合伙期间,却不是因为经营合伙事务,而是由于执行合伙事务以外的原因产生的债务,就不属于合伙债务之列。
   。

2005-11-21

137 0
    合伙炒股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 合伙炒股原本为皆大欢喜,但炒不好就会反目成仇。
  近年来由合伙炒股引发的股票纠纷屡有发生。  为了避免“有伤和气”的此类事件发生,合伙炒股的股民朋友应首先弄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伙人对合伙财产享有共有权,即对合伙投入的资产,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炒股积累的盈余(包括差价收益。
  股利收益等)均归合伙人共有。二,合伙人对合伙炒股盈利享有分配的权利,若有争议,可按原约定分配;原约定不明确的,可按照《民迭通则》第59条之规定,比照出资比例和贡献大小分配;三,合伙人对合伙炒股亏损有分担的义务,若有争议,应当遵循如下原则:原有约定的依约分担;原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盈余分配比例分担;若无盈余分享比例,又未实际分享,则按出资比例分担。
    四,全体会伙人对其推举的负责人、操作人及其他人员的炒股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要明确合伙炒股的入伙、退伙及终止程序。在合伙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有协定的,按照协定处理;若无,必须经全体会伙人同意,否则入伙无效。
  若合伙人中途退伙,依法应予准许,但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的,应结合其退伙理由及是否有过错问题,确定其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个人合伙期限内,为维护合伙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所欠债务均为合伙债务,相反,不在合伙期间,或虽在合伙期间,却不是因为经营合伙事务,而是由于执行合伙事务以外的原因产生的债务,就不属于合伙债务之列。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商业/理财
股票
贸易
保险
银行业务
经济研究
商务文书
创业投资
财务税务
企业管理
产业信息
个人理财
基金
外汇
金融
证券
经济
银行
黄金
期货
财政
商业
房地产
股票
股票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