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介绍下“应付利息”科目的使用吗?
“应付利息”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应付利息属于企业的流动负债。新会计准则设计的资产负债表将其排在“应交税费”行与“应付股利”行之间。但在设计该科目结构时,“长期借款”科目却要求该科目既核算按年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也核算到期一次归还本息的长期借款利息。 也就是说,该科目既归集短期借款的利息,也记录几年后可能支付的长期借款利息。有关该账户性质、用途及结构如下:
1、性质:负债类科目。
2、用途: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短期借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不核算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
3,结构:贷方登记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全部
“应付利息”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应付利息属于企业的流动负债。新会计准则设计的资产负债表将其排在“应交税费”行与“应付股利”行之间。但在设计该科目结构时,“长期借款”科目却要求该科目既核算按年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也核算到期一次归还本息的长期借款利息。
也就是说,该科目既归集短期借款的利息,也记录几年后可能支付的长期借款利息。有关该账户性质、用途及结构如下:
1、性质:负债类科目。
2、用途: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短期借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不核算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
3,结构:贷方登记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的利息费用。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支付的应付利息。
与该科目相对应,“长期借款”科目的明细科目应改成:“本科目按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分为‘本金’、‘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
”其主要账务处理应改为:“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借款。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