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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做账可以吗?

  我们公司注册资金是垫资的,2009年12月我一开始做:借:银行存款50万,贷:实收资本50万 2010年01月现金支票取出时:借:其他应收款50万 贷:银行存款50万,然后就是些费用,比如:借管理费用10万,贷:现金10万,,然后再做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第二月,第三月。
  。。。
  我一直是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直到做完50万,这样可以吗?我怕每月都做其他应收款的减少会不会不好啊?有没有其他方法啊?我这种方法可以吗?请高手指点!去! 以后做完50万,我再做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这样可以吗? 。

全部回答

2010-06-02

0 0

你们公司涉嫌抽逃资金,让工商局查到是会罚款的

2010-06-02

24 0

你这样做太明显的抽逃资金了,最好不要这样做,自己再想想别的方法吧!

2010-06-01

20 0

工商局会去查处的

2010-06-01

53 0

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正确,别人给你们垫资,开始把钱打到你们银行,手续办完后,就支票取出拿走,后来发生的费用都是他出的钱。如果是这样 取出50万 借:其他应收款——** 50万 贷:银行存款 50万 但这个钱要签借款协议的 后来发生费用 借:相关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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