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都是大陆居民,可以在香港
可以,而且年龄大于16周岁即可,这属于在海外递交拟结婚通知书的情况。
在境外确立的婚姻关系,我国民政部门也是认可的。
具体事宜请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查询。
以下内容援引自入境处网站:
凡拟结婚人士,不论拟在婚姻登记处或特许的公众礼拜场所举行婚礼,均须事先以订明表格向本港任何一间婚姻登记处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拟结婚双方无须受居留条件所限制,亦可以属任何国籍人士。
然而,拟结婚的任何一方,年龄不得少于十六岁(以西历计算)。
如拟结婚的双方均居于海外,但有意在香港结婚,可在海外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他们应直接致函香港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索取一份拟结婚通知书表格,并填写该份表格。...全部
可以,而且年龄大于16周岁即可,这属于在海外递交拟结婚通知书的情况。
在境外确立的婚姻关系,我国民政部门也是认可的。
具体事宜请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查询。
以下内容援引自入境处网站:
凡拟结婚人士,不论拟在婚姻登记处或特许的公众礼拜场所举行婚礼,均须事先以订明表格向本港任何一间婚姻登记处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拟结婚双方无须受居留条件所限制,亦可以属任何国籍人士。
然而,拟结婚的任何一方,年龄不得少于十六岁(以西历计算)。
如拟结婚的双方均居于海外,但有意在香港结婚,可在海外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他们应直接致函香港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索取一份拟结婚通知书表格,并填写该份表格。
填妥表格后,应尽快以挂号邮递方式将表格寄回该办事处。
拟结婚双方在表格上的签署,须由其居住国家的一位公证人认证。
订明费用应以银行汇票缴交,抬头人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并应连同已填妥的拟结婚通知书一并寄回。
拟结婚人士可以书信形式提出预约排期举行婚礼的要求,并连同填妥的拟结婚通知书一并寄回。
通知期由该办事处收到通知书的翌日起计算。
婚姻登记处会发信给拟结婚双方,以覆实举行婚礼的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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