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纠纷我的父亲去世,爷爷却不给
你们应当先办理房产证。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凭证。没有房产证,房屋不能进行合法交易,也不能用作抵押获得贷款。如果遇到拆迁或土地征用,其足额补偿也会有麻烦。
你爷爷出地、父亲出资,理论上,你爷爷和你父亲就是房产的共有权人。 但是一般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人具有统一性的,所以如果办房产证的话,那么房产证上就是你爷爷的名字。如果你父亲还有其他的兄弟姐妹,或者你爷爷还指定了其他继承人,那么你爷爷应返还建房时的材料费、劳务费,或者由所有继承人(包括你父亲)平均分摊建房费,否则其他继承人就属于不当得利。 如果你父亲是独子,就不能简单认为是不当得利,现在由于你父亲已去世,那么你父亲的子女在有能力的情...全部
你们应当先办理房产证。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凭证。没有房产证,房屋不能进行合法交易,也不能用作抵押获得贷款。如果遇到拆迁或土地征用,其足额补偿也会有麻烦。
你爷爷出地、父亲出资,理论上,你爷爷和你父亲就是房产的共有权人。
但是一般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人具有统一性的,所以如果办房产证的话,那么房产证上就是你爷爷的名字。如果你父亲还有其他的兄弟姐妹,或者你爷爷还指定了其他继承人,那么你爷爷应返还建房时的材料费、劳务费,或者由所有继承人(包括你父亲)平均分摊建房费,否则其他继承人就属于不当得利。
如果你父亲是独子,就不能简单认为是不当得利,现在由于你父亲已去世,那么你父亲的子女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就应承担对你爷爷的赡养义务,同时,你父亲的子女也替代你父亲成为你爷爷奶奶的代位继承人。
所谓遗产继承,当然是指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才能继承。
所以,你们只能继承你父亲的财产,如果你奶奶也去世了,也可以要求继承分割你奶奶的遗产。但是只要你爷爷仍在世,而且你父亲生前并没有和你爷爷进行过财产分割的话,那么你们就无权要求你爷爷把房产作为你父亲的遗产交给你们,除非,你爷爷自愿赠与你们。
其实你们应该从长远考虑,同时也应该考虑你爷爷的养老问题。先协商解决,比如可以让你爷爷有条件赠与土地使用权,条件可以是赡养你爷爷、为爷爷养老送终;也可以是支付一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这样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你们名下,你们就可以补办房产证了。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转让,土地之上的房屋可以继承、转让给当地村民,非当地村民继承时需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申请通过才可以继承。)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或部分追回建房款。
不过这样既耗人力、物力、财力、精力,还会伤感情,很可能会撕破脸皮,导致你爷爷另外指定继承人,或把房产赠与他人。
附一: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资料:
1。土地证
2。村镇规划许可证
3。竣工验收备案表
4。
测绘公司出具的测绘报告(最好直接到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找测绘公司)
5。土地使用人的身份证
附二:《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
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
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
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
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
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
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附三:《继承法》相关规定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
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
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
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
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
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
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
,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
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
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
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
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
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
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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