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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房产纠纷

代人咨询一个问题。她来自一个再婚家庭,再婚已14年。前年和丈夫购买了一套集资房总共花费40万(两人各出一半),房产证写的是男方。购买时没有附带其他的书面协议。男方有两个子女,女方一个子女,都已成家并购有住房。现在男方身体不好,女方面临与男方子女之间的房产纠纷问题。请问,如果男方先去世,房产作为遗产会如何分割?未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现阶段女方该做什么样的准备?

全部回答

200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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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婚已14年与丈夫购买的这套总共花费40万元的集资房,由于两人各出资一半,且是在婚后,虽然房产证写的是男方,但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每人各拥有1/2产权,夫妻享有同等的处分权力。
   现在男方身体不好,女方面临与男方子女之间的房产纠纷,属于继承范畴。   如果男方先去世,那么该房子将按照《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的规定,由有继承权的女方和男方的两个子女共同继承。
  而按照《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该房子的1/2属于女方所有,剩下的1/2才是男方得遗产,由有继承权的女方和男方的两个子女共同继承,每人各得遗产的1/3,总房产的1/6产权。  继承后的房产权属分别为:女方拥有2/3产权,男方儿女各拥有1/6产权。
   为避免将来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女方与男方共同到公证处做一个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公证(虽然可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但仍然难免将来男方儿女的纠缠),既尊重了现实,又避免日后为争遗产多费口舌。
     问题补充: 如果男方先于女方去世,在确定权属后,女方可以根据市场评估价,把男方儿女应继承的份额折算成钱,交付男方儿女即可。

200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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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确定房子是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购房前)有约定夫妻财产的,依约定处理。另一种是没有约定,按婚姻法规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男方死亡发生继承,遗产是房子的一半。 其次,确定继承人。作为妻子(配偶)、男方的两上子女,依法享有继承权。如果女方的子女与男方有扶养关系,也享有继承权。最后按继承人数平分。

200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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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男方先去世,房产作为遗产会如何分割?未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现阶段女方该做什么样的准备? 由于是婚姻阶段购买房子,所以该房为夫妻共同财产,若男方去世,首先有一半是女方的,另一半为遗产,由男方两个子女和女方每人继承这一半的三分之一。
  女方子女因已经成年,且没有形成养子女关系,没有继承权。
     房产证上在附记栏里应该有“配偶某某”字样,即使没有,根据颁发产证时间亦可证明房子属于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因此不比担心 2、如果男方先于女方去世,女方想一次性和男方子女一起处分该房产,女方该如何操作? 首先协商,协商不成,只有上法院。

200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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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房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各有一半的产权。如果男方去世,他这一半成为遗产,如有遗嘱按遗嘱办,没有遗嘱则按《继承法》规定的第一继承顺序继承,有继承权的是配偶(女方)和子男方的两个子女,女方的一个子女(如果从小就与男方一同生活存在抚养赡养关系就算)共同分割。注意。女方自己的那一半是女方个人的,不能一起被分掉。 建议男方立下遗嘱,可减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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