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去世了十年多,留下一栋楼,可以当门面出租做生意,以现在的出租价是700百,我老公有三个兄弟,大哥和大嫂是残疾人和家婆住在农村务农,如果家婆百年以后大哥和大嫂自己不能自理农田的那种人,有一个儿子今年十四岁上初二了。二哥在公公留下的门面做了七年多的生意没给过租金家婆,我们自己买了一套房子,现在二哥想把整栋楼从家婆手里买下来居为他自己所有,我想问一下这要怎样办才算合理合法的,从法律上讲是不是要先考虑到是残疾人的大哥。
你公公没有留下遗嘱的话,就按法定继承处理。
首先分一半给你婆婆,然后另一半由你婆婆、你老公的三个兄弟平分。但是由于你大哥无劳动能力 ,分遗产时要适当照顾,多分。
合理也合乎道德的办法就是你们几家协商怎么分,既不伤感情,也不会很麻烦。
当然适当照顾下大哥,毕竟他是残疾人,生活也很困难。
我认为现在的主要工作是做好你二哥的工作。把道理、法律给他讲清,这样一来,这个遗产的处理就顺利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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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将房产进行分割一下:
(1)房产是您公公、婆婆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应当是您婆婆的财产,另一半就是您公公留下的遗产。
(2)遗产由您丈夫三兄弟和您婆婆四个人均分,每一个人得到房产的八分之一。
(大哥虽然依法可以多分,但也多不了多少)
(3)现在,房产的产权份额是:
A、您婆婆:1/2+1/8=5/8
B、大哥:1/8
C、二哥:1/8
D、您丈夫:1/8
2、若大家都想照顾大哥,可以叫您婆婆立下遗嘱,指定大哥或者大哥的儿子继承您婆婆的所有遗产。
也可以将房产出售,将您婆婆的份额赠与给您大哥。当然,也可以现在把二哥的房产份额折价,叫大哥付给他,将房产登记到大哥名下。
顺祝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