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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市中国债的全价是什么含义?

买入价?卖出价?成交价?全价?应当怎么计算实际的买入钱?(能举例说明吗?)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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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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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价交易是指债券价格中将应计利息包含在内的债券交易方式,其中应计利息是指从上次付息日到购买日债券的利息。净价交易是以不含利息的价格进行的交易,这种交易方式是将债券的报价与应计利息分解,价格只反应本金市值的变化,利息按面值利率以天计算,持有人享有持有期的利息收入。
     (2)计算方法: 净价=全价-应计利息(应计利息=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100) (应计利息额:零息国债是指发行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附息国债是指上一个付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
  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国债是指发行票面利率,浮动利率国债是指本付息期计息利率。  年度天数及已计息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下同;已计息天数是指起息日至交割当日实际日历天数。
  ) 例:比如某投资者在2001年8月1日以102。20元的价格购入一手面值100元、票面利率为2。63%(浮息债券i=2。25%+0。38%)、7年期附息国债010010,那么这102。
    20元除了包含这面值为100元的债券本金的当日市价,还包含自2000年11月14日至2001年8月1日共260天1。87元的应计利息。 全价=102。20元 应计利息=2。
  63%×260÷365×100=1。87元 净价=102。20-2。  63%×260÷365×100=100。33元 (3)有关规定: 在净价交易下,买卖双方都以国库券的净价进行报价,而交割价仍是全价,即净价加上应计利息才是实际的交割价。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中国债券净价交易系统直接实行净价报价,同时显示债券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并以两项之和为债券买卖价格;结算系统直接实行净价结算,以债券成交价格与应计利息额之和为债券结算交割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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