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这样的。客户走FOB。指定货代。我们跟货代BOOKING的时候,写的POD是ROTTERDAM,THENETHERLANDS,货代没有和客户确认直接给了我们S/O,等货柜到了ROTTERDAM,大概是11月30号,但是我们在12月16号晚上才得到客户的通知说目的港错了。
要到STOCKHOLM,SWEDEN。要我们联系货代,看哪里出了问题。想问下各位货代朋友,如果你是客户指定货代的话,是不是都要先跟客户确认,或至少跟客户的目的港代理确认后才放S/O。然后才做柜的。像我上述情况,只好从ROTTERDAM,转运到STOCKHOLM。
但是直到12月22号才得知转运 ,ETAGOTHENBURGDEC。29。。由此,货柜在ROTTERDAM呆了半个月后,中间产生的DEMURRAGE费用有哪方来付?我们来付吗?(在此想问货代朋友,如果货柜在快要到港或到港的情况下,指定货代是否有义务要提前通知客户呢。
不指定为什么会呆了那么多天后我们才得到通知,中间到底有什么问题,哪位货代朋友可否给于解释下。是外行,不怎么懂,货代具体操作也都不懂,所以关于费用问题不知道该有哪方承担,谢谢朋友们可以帮忙解决下,指点下。)而且从GOTHENBURG到STOCKHOLM的话要用卡车运输,中间也产生了的费用是客户付还是哪方来付?(我们是FOB,但感觉这个陆运费是因为转运引起的,不知道怎么办?想问下货代有没有责任关于这次的转运问题。
产生的费用到底是怎么来承担呢。)最后感谢朋友们能耐心看完这个问题。谢谢。有点急,说得有点乱。大致就是这样的问题。问朋友们有没有相似的经历,麻烦指点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