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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过不下去,想离婚

婚前我老公的房子是她姐姐的名字,婚后不久我花了7万元钱过户到我和我老公的名下有买卖协议,家里还买了好多家用电器,现在我股票里还有15万元在我的名下,请问这样的家产怎样分割,谢谢。

全部回答

200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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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离婚需慎重。 如果你老公坚决不离婚, 只有在你向法院提交了分居两年的充分的证据,法院才会一次判离。与其如此,不如直接起诉,第一次起诉判决不离,半年后再次起诉一般会判离的。为了达到分居两年的法定情形而浪费时间,没有意义。 房产和股票应为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有不明白的可以发消息给我。

200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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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婚后房子过户到你和你老公名下,那么该房屋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应该均分 2。家用电器如果是婚前由个人购买,那么可以做为人个人财产,对方无权分割,不过需要提供证据,一般发票可以证明,如果是婚后购买,那么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应该均分,除非你能证明是你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不过一般这很难证明 3。
    15万股票,如果股票为婚前就持有,那么对方无权利分割,但是法律规定婚前股票婚后的收益应该做为共同财产对方有权分割 如果股票是婚后购买,那么应该均分,除非你能证明股票是你用婚前财产购得,不过这一般也很难证明 。
  

2008-08-28

200 0
只要是在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期限内(登记结婚到合法离婚),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所获得的财物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各占一半(事先有协议的另论)。房子是婚后获得的,是共有财产,不管谁付款,房产你们一人一半,买卖协议是你们与她姐姐的交易,与你们分房产无关。 你的股票在婚姻关系期限内的收益也是共有财产,也是一人一半,离婚后再赚的,就没有他的份了。 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注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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