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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到期想强迫辞职是否可以?

我还在试用期但已经签了2年合同,公司把我安排一个不是我应聘时的工作!如果不想做了该怎么办?是否会出现什么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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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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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做可以走人,没有什么后果的。 按照规定,试用期间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违约金,当然也没有补偿金。

2008-03-12

53 0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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