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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劳动合同没到期便辞职,应交纳多少违约金?

一名职工与公司签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上写的违约金是5000元。这名职工在这家公司工作三年后,合同没到期就辞职了,他应当向这家公司交纳多少违约金?是5000元还是2000元?5000元的理由:合同上写的是5000元。2000元的理由:他签了5年合同,已经工作了3年,只剩下2年没到期,所以只交2000元。 请问律师应该交纳5000元还是2000元?

全部回答

2008-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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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太同意楼上两位的回答。因为,原来的《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和新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两个规定是一致的,即无论是现在还是此前,劳动者提出辞职,都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2008年以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也是违法的。
   但如果有培训或竞业协议的,却都是要支付违约金的。 所以,只要该违约金不是培训或竞业协议规定的,则是违法无效的,劳动者不应支付。

2008-09-16

488 0

   劳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首先是意定合同,以双方的意思表示达成,在没有国家规定的强制标准前,按照法律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犯法,违约金的存在是合理合法的。因此违约金应该是总额/年限*违约年限=2000元, 只有新合同法在明确规定后,在2008年度后签订的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才是违法的。
   跨越2008年度的仍然按照老合同继续执行。 北方狼你可以查阅一下相关材料。 。

2008-09-16

472 0

我是学法律的 但是我认为这种专业问题 还是上专业的法律网站咨询一下律师吧,我经常上的是110网 有很多会员律师免费答疑 也可以一对一咨询 百度搜110第一个就是 希望能帮到你

2008-09-16

485 0

由于这名职工与公司签订的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违约金是5000元,因此,这名职工在这家公司工作三年后,合同没到期就辞职了,属于违约行为,他应当公司交纳2000元违约金。 理由非常简单,五年劳动期限约定的违约金为5000元,违约金的承担依服务年限依次递减。

2008-09-16

489 0

因您的合同是在2008年以前签订的,当时公司与您约定违约金并不违法,只是到2008年,我国启用了新的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进行了明确规定,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2、违反竞业限制的。 以上涉及的违约金的具体额度也是有严格规定的。故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违约金一事已属于无效条款,您辞职时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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