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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问题

我没签定劳动合同,我现在想辞职,但是老板不同意,说是如果走就没有工资,说是我没有提前给他说?我有权利要回我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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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4

59 0
劳动法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没签定劳动合同,则算你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算你要辞职,必须提前30天提交辞职信.那你只好在做30天后离开啦-_-

2008-03-03

51 0
你好!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你随时都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既然已经工作了,在上班期间的工资必须给你,劳动合同法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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