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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如何办理?

宜昌房屋在建工程抵押(设立、变更、转移)如何办理?

全部回答

201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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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5年1月1日) 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56 号 3、《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建办房[2015]45号 办理材料 1。
   宜昌市在建工程抵押申请表(原件)、实地查看表(原件) 2。   发改委批文(或项目立项文件)(带原件,收复印件) 3。 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带原件,收复印件) 4。 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建筑工程定位图(规划副本附件)(带原件,收复印件) 5。
   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带原件,收复印件) 6。 房屋预售明细表(测绘机构出具)(原件) 7。   人防文件(如有地下室)(带原件,收复印件) 8。 单位法人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带原件收复印件) 9。
   公司章程(加盖工商查询章)(原件) 10。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原件) 11。 银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带原件,收复印件) 12。   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核发《房屋交易告知单》 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
  如需补件,从材料补齐之日起 办理地址 宜昌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处 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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