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后现在想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1、这个公司是否共同财产还真值得研究,我认为:
(1)这公司是在你们第一次离婚之前成立,即使“她没拿出一分钱”,也应是第一次婚姻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第一次离婚时是应该分割的:不仅要分割收益,还要分割股份。
(2)你们第一次离婚是协议离婚,而且她“只要了钱,没过问公司的事”,也就是说,她当时就知道公司存在、只是没想分,而是要了钱,这就等于她自愿放弃了公司的股份。
(3)如果她在第一次离婚后请求重新分割财产、重新分割企业的股份:我认为不会被法院支持。
因为:如果她不能证明这企业的股份是你故意转移、隐匿的,就没有理由起诉。而且,即使她起诉了,司法解释也明
确规定:协议离婚后1年内对协议分割财产反悔的,可以诉讼,但如果不能证明协议有欺诈、胁迫情形的,不会否定协议的效力。
综上,我认为这【公司】已经可以认定为你第一次离婚后所分得的个人财产,在你复婚后,这企业就【是你第二次婚姻的婚前财产】,她无权分割股份。但企业从你们结婚之日起的收益应是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她有权分。
2、关于房子:是第一次结婚前所买、且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毫无疑问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她无权分割。
3、你为给母亲治病、为家里生活而借的钱,虽然是以你个人名义所借,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是为家里生活所负债务:应是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偿还义务,离婚时,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共同债务,则债务夫妻分担,一般也是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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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看了你的问题补充。 公司是离婚前设立的,离婚时没有对该公司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和清算,即使没有复婚,女方也可以离婚时没有对该财产进行分割为由主张权利,何况现在双方又复婚了,婚后一方经营的收入也为夫妻共同收入,因此个人认为该公司是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
第一,你的公司如果是在你单身的时候成立的,股份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第一次离婚前设立的公司。公司的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离婚了,也属于两人的共有财产,只是没有分割,适用《物权法》关于共有的规定。
之后有结婚了。我觉得性质上没有改变,还是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因为股份产生的收益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共同财产指的是现存的夫妻所有的财产,比如房子和存款。房子是婚前买的,自然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
第三,你向朋友借得钱因为是用于你母亲的治疗。作为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你的爱人也有这个义务。所以,属于夫妻共
同债务。 但是,需要证据证明。没有证据法院不认可。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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