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1、在与公司看房前,要认真阅读对方提供的“中介代理合同”,这一环节至关重要,要找出您认为不合理的条款与对方商量改妥后再签字,因为一旦签字合同生效,有可能有些条款将来会对您十分不利。
2、张同学今年刚毕业,跟小e讲述了自己的租房经历。“我的房东很奇葩,我只租了他一间房间,他却让我付整户的水电费。 你说有没有道理!”王同学的经历也与此类似。房东阿姨经常责怪他水和电用得过多。
因为屋子里的租户太多,又没有一室一表的装置,他们经常会因为水电费的事情闹得不愉快。
3、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
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4、毕业的网友“不二女神晶”在网上找到一份比较满意的租房信息。因为当时时间比较紧,在没有仔细考虑的情况下,她就与房东签下了一份协议书。 协议上显示,租期1年,3个月支付一次房租,并向房东交押金1100元。
该网友告诉小e,当时她与房东口头协定,在一年租期内,她可以将房屋转租,找到下家后,房东需退还她的押金。7月中旬,她因为工作原因需要换居住地,于是打算将房子转租。可是,矛盾出现了。
“我在转租之前将这一情况告知房东,并与他商量退还押金的事。
房东同意房子可以转租,但说我违约在先,押金不予退还。同时,新来的租户也必须先向房东交1100元的押金和一季度的房租。”该网友显得气愤又无奈,后选择放弃押金,直接搬出了房子。
5、综合比较各公司的服务模式,货比三家,尽量不交或少交看房金或看房费等,以免发生纠纷。
6、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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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法人从没在现场办过公,目前的领导据说连聘书都没签。同时某些重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