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做(请律师回
基本同意一楼globelaw的观点,这种情况应当属于委托合同关系。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委托关系的存在,那么,你从600万做到650万,她赢利了,这时她给你的两万应该属于依照约定给你的报酬,是你的劳动所得,合理合法,她无权往回要。
“08年1月3号后来到了760万的时候他知道我生日,又给我打了两万块钱”,应该是属于赠与行为,也可以不予返还。
你说的是对的,股市风险是非常大的,没有只赚不赔的事,无论是谁,只要入市了,就得自己承担风险,只要你提示她了,并且没有赔钱了要你承担的承约定,那么,后来赔钱了,这就得她自己认账埋单了。 你没有责任。
她很有可能如非常一般人所说,仅是吓你一吓,...全部
基本同意一楼globelaw的观点,这种情况应当属于委托合同关系。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委托关系的存在,那么,你从600万做到650万,她赢利了,这时她给你的两万应该属于依照约定给你的报酬,是你的劳动所得,合理合法,她无权往回要。
“08年1月3号后来到了760万的时候他知道我生日,又给我打了两万块钱”,应该是属于赠与行为,也可以不予返还。
你说的是对的,股市风险是非常大的,没有只赚不赔的事,无论是谁,只要入市了,就得自己承担风险,只要你提示她了,并且没有赔钱了要你承担的承约定,那么,后来赔钱了,这就得她自己认账埋单了。
你没有责任。
她很有可能如非常一般人所说,仅是吓你一吓,给了算,不给也不会怎么样,这说明她是明白人。但混人总是有的,在04年,我就经手过这样一个案子:那是先以诈骗报的案,但公安机关认为不属于诈骗,拒绝了,又转回来说是操作不当,要损失赔偿,但由于不能举证出应当赔偿的依据,最终原告败诉。
这是民事案件,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只要她没有证据,必输无疑。没事,但操心。
说点题外的话,谈谈炒股。我有时也玩一点儿股票。凭我感觉,你很会选买点,但你在选卖点上有点“粘”了,应该见好就收。
特别是在去年年底整个股市已经开始回落时更应该加这个小心了。
现在的股市是机构手里的木偶,散户只能跟在机构的身后,当发现机构资金介入时你就跟进,到了机构控盘时就得随时加小心了,见了风吹草动就得赶紧跑,但这也有时来不及。
另外,不能老盯着一个股,得经常换,从涨满的股里退出来,再选机构资金刚刚介入的股。所谓的“群”就是常常盯着某一个或几个股,这本身是不科学的。同时也是不可靠的,那里边往往有庄家或机构的内奸。
我是用TOP软件看压力线,当机构资金介入而散户资金流出时进入,超过中期压力且发现机构有退出时赶紧就退出来。
由于胆小,我至今没有被套过。
假如你在760万至830万之间的时候买掉,就不会有今天这烦心的事了。是不?
哈,班门弄斧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