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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父亲去世了,母亲再婚,母亲单位应该怎么样发独生子女费

孩子的父亲去世了,母亲再婚,母亲单位应该怎么样发独生子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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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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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情况你说的不够清楚。----比如以前是否领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没有这个证是不能享受计生新政策奖励的。----这个孩子是否已满18周岁?再婚时带进现家庭的子女超过18周岁(含18周岁)视为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没有达到18周岁视为形成抚养关系。
  --如未满18周岁,是否由母带入再婚家庭抚养?如果孩子由亲父家庭抚养,则母亲享受不了这个政策。  ----孩子的继父是初婚还是再婚?如果是再婚,以前有没有孩子?如果是初婚,以后是否还想生孩子?条例规定,孩子属无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的,父母才属于奖励对象。
  这些都是影响能否领取计生奖励的因素。对照以上几项后,如果觉得还有资格,就应该向单位申请,继父也是有的,独生子女费现在好象还是10元每月,继父和母亲的单位各分担一半。    就个标准现在也酝酿准备变化了。
  最主要的是退休时的计生政策奖励,以前的政策是一次性补助3000多元,现在是按月发,每人每月80--150元不等,这个才是大头呢。自己的情况自己最清楚,建议你最好亲自去计生部门将你的情况咨询一下。
  该有的一定要争取,没有的也至少要搞得明明白白,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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