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追回房屋?
你可以追回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 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 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 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 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 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 入和购置的财产;(2) —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 —方或 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全部
你可以追回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 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 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 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 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 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 入和购置的财产;(2) —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 —方或 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 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 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 —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 —方 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千问题 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 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 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 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 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 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 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 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 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 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 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 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 定。”虽然高女士对房屋的权属状况并不知情,也按市 场价值支付了首付,但是尚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所有权并未 发生转移。
根据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 所有权人有权追回。所以,你有权解除高女士与你前妻的房屋买卖 合同,并追回房屋。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