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学法律,可是我却不知道法学、宪法、司法、刑法、民法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楼上法学本科生的回答是正确的
另外补充一下。
法学、宪法、司法、刑法、民法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从法理学的角度讲
法学定义为,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研究活动和认识成果的总称。
宪法 刑法 民法,这三者都有广义狭义之分。
司法,又叫法律的适用,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适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具体来讲
1宪法,刑法,民法,既可以指法典(民法除外)又可以是部门法。
宪法在部门法的定义下有以下三个层面
国家机关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
关于宪法的解释。
狭义上的宪法单是指及其修正案
2根据第8条的规定,下列事项只能指定法律:
(四)犯罪和刑罚
(七)民事基本制度
上述(四)即是要求制定刑法(七)即是要求制定民法
由此也可以看出,
宪法是最高级别的法律。
(属于宪法部门法律的一支)
民法和刑法是二级的法律。
说简单些,司法就是执法,刑法就是一个部门法,司法的过程中会涉及很多的部门法,刑法只是其中一门。
刑法是一类法律的总称,是部门法 司法是动词,是执行法律体系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