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不过继承法同样规定了代位继承制度,就是
老人的女儿是老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如果女儿先于老人死亡,则发生代为继承,由女儿的子女代位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 所以你父母的房产将由你和你姐姐的女儿共同继承,至于继承份额分配: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
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