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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再婚财产处理及赡养问题 ?

   老人再婚财产处理及赡养问题 老年人:(老年人再婚前有一房产,有六个子女,长子因病末婚,地一起住,不能自理。三子离婚一个人代女儿和老人过,其它四子女现以结婚)新配偶:(新配偶女方再婚前房子不清,有三个子女,都结婚自己过在外地)老年人丧偶再婚,财产处理。
  1。在老年人死后,新配偶与老人的女儿该如何分财产?2。在没有任协议、公证的情况下老人的女儿能分到多少财产?3。老人想把房产留给子女,须要做些什么?4。分财产与新配偶儿子是否有关?5。如果不办理结婚手续新配偶有权继承财产吗?老人再婚赡养问题1。
  老人去世如果新配偶没有老保,应于谁赡养?2。老人的子女对新配偶是否有赡养义务,是否有使用权居住在老人留给子女的房产内?3。新配偶的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

全部回答

200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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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明文规定,老人有权自主处理自己的房产和财产,子女无权干涉。 也就是说老人如是自愿将财产给“后配”你也无权过问,当你却不能因此而不尽赡养义务。老人处置自己财产是权力,你赡养他是义务! 老人在前配偶去世后,如前配偶没有分配名下财产,那就有一半的房产是老人的,另一半6个子女和老人各得一份,也就是说老人得到的是一半+ 壹份,如果老人再去世也没留下财产分配的明细,他名下的财产,后配有一半+ 壹份的继承权,余下的你们又方子女平分。
  如不明白,可以到当地的律师楼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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