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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如何解决

  半月前我委托深圳一家中介为我找到一套商住房,房子属于深圳一家房屋银行管理。中介通知我前去签约,和我签约的是房屋银行的业务员,身份已经由中介查实是房屋银行派来签约的。签约后中介示意我交纳一个月的房租和两个月的押金给那位业务员,并且交纳中介费给中介公司。 第二天,发现业务员卷款逃走了,(他做了好几单,一共大约得了20000元),房屋银行的一位主任在中介处约见了我,表示公司会负责好的,不需另外交钱再与他们公司转签一个合同即可,并且按照我的意思把房子里面不要的家具都搬走了。
  过了几天,他们没有给我转合同,却给我一份申明:我和他们业务员签署的合同无效,我要继续住则必须再叫押金和租金,理由是他们公司并没有收到钱,并且是业务员私刻公章。后来,他们公司还以签约合同没有加盖他们公司的公章、所有合同不是他们公司的合同(是中介的)为由,说在业务员没有出示带有该公司公章的收据(当时用中介的收据)即付钱给业务员为由,宣布必须要我重交押金租金,否则“收回房屋”。
   我有懂法律的朋友说,责任必须全部由房屋银行负责,而房屋银行认为三方都有责任却全要我再次交纳押金租金。我想起诉房屋银行,但是中介应该同时被起诉(失职)吗?如何起诉我还该注意些什么,请法师们明示,多谢了!!! 。

全部回答

2006-11-28

65 0
  1。你们的合同有效。因为业务员是房屋银行的业务员,且是房屋银行派来签约的,故合同有效。 2。至于业务员卷款逃走,与你无关,属公司内部管理问题,是否追究业务员刑事责任,是公司的事。 3。起诉时,将中介公司例为被告,有助于法院查明“房屋银行的一位主任在中介处约见了我,表示公司会负责好的,不需另外交钱再与他们公司转签一个合同即可,并且按照我的意思把房子里面不要的家具都搬走了。
  过了几天,他们没有给我转合同"的事实。

2006-11-28

61 0
  银行和中介都有责任。 为什么? 你只是一个普通的客户,你根据该业务员提供的资料完全可以相信该业务员是可信的。 注意: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诉讼的依据,请委托专业律师当面咨询。 河北九歌律师事务所 牛振雨律师 专业办理各类离婚法律案件、婚姻调查案件、农村宅基地纠纷、刑事辩护案件,公司企业专职法律顾问。
  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经验丰富。 电话:0311-85358859 。

2006-11-28

58 0
1、你们的合同应当无效,因为,不是银行的责任,是其业务员的责任。 2、银行的业务员属于诈骗,应当报案侦破,予以追究。 3、中介公司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是他们的职责,也是他们的失误导致。 4、你的损失,你没有多大责任,你可以向中介公司追偿损失。 5、银行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是你的侵权人之一,负有赔偿责任。你可以把此二家作为共同被告,挽回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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