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确认发生改良支出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
租入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其间进行改建、装修、装饰等改良支出,所投资金实质为递延费用,应采取长期摊销的方法分期摊入成本,不计入固定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2)粗如固定资产的改建指出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建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着年限发生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全部
租入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其间进行改建、装修、装饰等改良支出,所投资金实质为递延费用,应采取长期摊销的方法分期摊入成本,不计入固定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2)粗如固定资产的改建指出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建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着年限发生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规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外,应当适当延长使用年限。
根据上述规定,租入房屋进行改良发生的递延费用,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剩余期限分期摊销。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