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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走帐行吗?(求高人指点)

2000年我单位向某单位借款30万,2001年该单位欠我单位货款50余万元,今年5月底我单位自行转帐,将30万元借款冲抵,形成该单位欠我单位货款20余万元,请问这种转帐符合会计制度吗?

全部回答

2006-06-03

15 0
可以,双方签字盖章就可以.

2006-06-03

16 0
可以,应该双方认可,形成书面东西。

2006-06-03

31 0
完全应该这样处理,这是对同一个单位的债权债务相抵,但必须要做好相关手续,对于相抵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经双方单位盖章签字作为入帐附件。

2006-06-03

15 0
应该可以,但要双方签合同盖章确认。

2006-06-03

17 0
应该是形成销售时,直接欠款挂到原来你挂的往来帐户上,让帐户内,自行冲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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