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绿色、有机草莓的标准认证?
申请单位向省级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省级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收到申请报告后,组织专人 到实地进行考察,调查核实申请单位的原料基地的环境状 况、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情况,并写出考察报告。 省级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环 境监测机构对申请产品的原料基地进行环境质量实地监 测,并写出评价报告。监测合格的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中国绿色食品发展 中心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和《企业及生产情况调 查表》,连同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共一式二份,一并报送省级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省级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以上材料进行初审,然后 将初审合格的材料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中国绿色食品...全部
申请单位向省级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省级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收到申请报告后,组织专人 到实地进行考察,调查核实申请单位的原料基地的环境状 况、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情况,并写出考察报告。
省级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环 境监测机构对申请产品的原料基地进行环境质量实地监 测,并写出评价报告。监测合格的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中国绿色食品发展 中心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和《企业及生产情况调 查表》,连同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共一式二份,一并报送省级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省级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以上材料进行初审,然后 将初审合格的材料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会同权威的环保机构,对申 报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由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机构对其 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依据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进行检测;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质量和卫生检测合格的产 品进行综合审查(含实地核查),并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书》;同时,企业须按《绿色食品 标志设计标准手册》要求,将带有绿色食品标准的包装方案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最后由农业部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及编号,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同 时公告于众。
绿色食品使用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此期间,绿色 食品生产企业须接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的监测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抽检,并履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书》。 期满后若欲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须于期满前半年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有机食品认证程序申请者向国家环境保护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 (OFDC)索取申请表。申请人将填好的申请表传回中心,中心根据申请表 所反映的情况决定是否受理。若同意受理,则书面通知申 请人。申请人向中心交纳申请费后,中心将全套调查表及有关资料寄给申请人。
申请人将填好的调查表寄回中心,中心将对调查表 进行审查,若未发现有明显违反有机食品颁证标准的行为,将与申请人签订审查协议。一旦协议生效,中心将派出检查员,对申请人的生产基地、加工厂及贸易情况等进行现场 审査(包括采集样品)。
检查员将现场检查情况写成正式报告送中心颁证委员会。颁证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检查员提交的检查报 告及相关材料依照相关程序和规范进行评审,并写出评审 意见。通常有以下几种不同的颁证结果:同意颁证。
发给“OFIX有机农场证书”或“OFDC 有机加工证书”以及“OFDC有机贸易证书”。条件颁证。申请者的某些生产条件或管理措施需要 改进,只有在申请者的这些生产条件或管理措施满足认证 要求并经中心确认后,才能获得颁证。
不能获得颁证。生产者某些生产环节、管理措施不 符合有机食品生产标准,不能通过中心认证。在此情况下,颁证委员会将书面通知申请人不能颁证的原因。有机农场转换证书。如果申请人的生产基地是因为 在一年前使用了禁用物质或生产管理措施尚未完全建立等 原因而不能获得颁证,其他方面基本符合要求,并且打算以后完全按照有机农业方式进行生产和管理,则可颁发“有机 农场转换证书”。
给通过认证的有机生产、加工和贸易者颁发销售证 书,并签订OFDC标志使用协议。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