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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我如何离婚

  我和我男友相处2年,去年10月份结的婚,婚前的关系还好,但自我结婚后,特别是现在怀孕三个月了,对我很冷淡,对自己的母亲言听计从,对我和我的家人非常不好,让我受不了,我现在想离婚,双方也同意,但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问题上,我还没有和他协商,我想问问,怎么样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护我自己的利益,未出生的孩子在法律上受保护吗?其中,我们现在是和他爸妈住一起的,他家是开店的,我不知道我们的共同财产包括哪些方面?房子有二层,上面一层房产证上是我老公的名义,下面一层是他父母的,他们家的店是属于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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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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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首先要找出原因,为什么婚前好好的,婚后就变了,是不是彼此之间有什么矛盾,夫妻要坐下慢慢沟通一下。如果是没办法再考虑离婚,毕竟现在有了BB。不过我个人认为如果是选择了离婚就不要再把孩子生下来了,这样的环境孩子太可怜了。

200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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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过,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受理。 此外,我国法律对于没有出生的孩子是没有法律进行保护的,因为没有出生的孩子不具备自然人资格,所以我国法律不保护。
   还有有关财产问题,你们的房子如果是婚前他父母赠与你们居住的,那么房产证上写着谁的名字,就由谁拥有!所以看样子这房子应该是你们的婚前财产,你们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的话,你应该是得不到的。   综上所述,现在你在怀孕期间离婚时很不明智的。
  说句不大好听的话阿,你要不就不要孩子再离婚,要不然就等孩子生下来之后再离婚,那样还有点孩子的抚养费。

2006-03-15

390 0
怀孕期间不能离婚

2006-03-14

421 0
    新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以及: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关于孩子: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具体事项,你可以向专业人士咨询,我估计那个二楼你最多可以拿补偿金(用来抵偿楼价的)还有孩子,如果男方无重大过失:例如家庭暴力,那可能法庭不会判你离婚,而要调解。
   。

2006-03-13

409 0
单从生活幸福的角度而言,离婚必须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决定,草率离婚也许你会后悔的,离婚后如何生活也是要考虑的

2006-03-12

392 0
为了孩子,请慎重考虑离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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