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有结婚证的,结婚23年了,都有小孩都快结婚了,父母感情不是很好,快拆签了 ,房子可以分2套会给女方一套吗?请大家给点帮忙解答下 。谢谢 应该这样说,双方以前都是离异的,那时候小孩都小才1,2岁,后来双方结婚了,房子是男方家盖得,带式结婚了23年了,有结婚证的,现在双方感情不是很好,
你说的好像是再婚家庭的房屋拆迁,再婚双方再婚已经23年了,小孩也都要结婚了,现在拆迁了,补偿的房子怎么算?对吗?对于房子,现在的房子因为是男方婚前建造的,应属于男方婚前财产。但是拆迁以后,还建的房子要重新登记,这时候还建的房子就属于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在家庭关系中,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即两套房双方都有一半的财产权。当然,夫妻双方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由于双方的小孩都是由再婚夫妻共同抚养,形成了法律上的继子女关系,因此,继子女对于继父母的财产也都享有继承权。 对于拆迁后还建的房屋,属于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继母当然有份,她拥有一半的产权。如果是两套房屋...全部
你说的好像是再婚家庭的房屋拆迁,再婚双方再婚已经23年了,小孩也都要结婚了,现在拆迁了,补偿的房子怎么算?对吗?对于房子,现在的房子因为是男方婚前建造的,应属于男方婚前财产。但是拆迁以后,还建的房子要重新登记,这时候还建的房子就属于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在家庭关系中,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即两套房双方都有一半的财产权。当然,夫妻双方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由于双方的小孩都是由再婚夫妻共同抚养,形成了法律上的继子女关系,因此,继子女对于继父母的财产也都享有继承权。
对于拆迁后还建的房屋,属于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继母当然有份,她拥有一半的产权。如果是两套房屋,可以和拆迁方协商,夫妻各拥有一套产权,当然,这个需要协商解决。拆迁的房屋,只是对夫妻,不对家庭的小孩。
男方家的小孩对房屋本身没有所有权,是他的父母有所有权,即使他要用,也是家庭内部的事,拆迁方不对他,房屋的名字也不会是他。拆迁还建的房屋是夫妻共有,不是家庭成员共有。子女需要房屋,需从父母手中转让获得。
房子在拆迁前,是男方的。拆迁还建后,因为是婚姻存续期间,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了。因此,还建房子是夫妻共有的。房产证是房子的凭证,房子是谁的,房产证的名字就是谁的。夫妻一方如要将共同共有的财产赠与他人(包括自己的子女),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但在还建的时候,拆迁方只对夫妻,不对子女。夫妻要在取得新的房产证以后,才能赠予给子女。拆迁分房的时候,需要夫妻双方签字的。当然,新的房产证上可能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也可以是双方的名字。夫妻离婚时,不论房产证上是夫妻谁的名字,房产是共有的,女方至少可以分得一半,如果按照照顾女方来分配,女方可以得到更多。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家庭事务,女方一定要参与管理,知道家庭财产的情况和证据,避免离婚的时候因没有证据,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希望你们家庭能够和睦。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