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国营单位职工,父母退休后有一套单位公房,母亲因病去世,父亲后又找一老伴,原生父,生母那一套公房单位房改后相继改为私房。生父及继母一直相住。相伴生活中,原房产证是生父姓名,不知为何又改为继母姓名。10多年相伴,生父因病去世。不知这套房子我作为儿子能否继成,或能占百分之多少。继母及她子女又能占有百分之多少。诚请 相关律师告之!
你好:1 继母的子女无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如果他们之间没有无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之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 既然那样,该房产成为你父亲夫妇的共同财产(没有约定为一方的财产。 )。3 含该房产在内,一般为你父亲的遗产;另一半为你继母的财产。4 你父亲的遗产,如果只有你一个子女,你父亲的父母已不再人世,那么,就你,你继母分...全部
你好:1 继母的子女无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如果他们之间没有无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之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 既然那样,该房产成为你父亲夫妇的共同财产(没有约定为一方的财产。
)。3 含该房产在内,一般为你父亲的遗产;另一半为你继母的财产。4 你父亲的遗产,如果只有你一个子女,你父亲的父母已不再人世,那么,就你,你继母分。如果你们中有·····参看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之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国。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