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怎么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
办理条件
跨省异地办理:
1。离开户籍地在中山市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户籍人员,符合异地办理条件并提供齐全、真实证件资料;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省内异地办理:
1。 离开户籍地在中山市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省内外市居民
2。在本市范围居住的户籍居民;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注: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在户籍地公安分局申办
办理材料
跨省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换领)和居住证 (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及《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全部
办理条件
跨省异地办理:
1。离开户籍地在中山市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户籍人员,符合异地办理条件并提供齐全、真实证件资料;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省内异地办理:
1。
离开户籍地在中山市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省内外市居民
2。在本市范围居住的户籍居民;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注: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在户籍地公安分局申办
办理材料
跨省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换领)和居住证 (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及《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省内身份证异地办理:
1。
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换领)和居住证 (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及《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2。申请人申请跨镇区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持居民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换领)及《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办理。
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办理地点
外省户籍:到《居住证》办理的所属镇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申请
省内外市户籍:到《居住证》办理的所属镇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申请
本市户籍:市内户籍人员跨镇区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到全市24个公安分局任一户政窗口申请。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费用:公民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缴纳证件工本费,户籍地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即: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本费每证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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