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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发现自己怀孕了咋办?

我与一个劳动服务公司签了三年合同,被拍到中石油加油站工作,今年十一月四日到期,我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可是我在十一月十九日发现自己怀孕了,也就是说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前怀孕的,我想问我的劳动合同可以延期吗?如果我想做流产费用谁来承担?承担比例是多少?注:单位给我缴纳生育保险。

全部回答

201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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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这种情况可以恢复劳动关系,仲裁时支持的,区别于辞职。流产费用根据你所在地生育保险的规定。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权益是得到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企业也不得终止其劳动合同,必须延续至哺乳期满。     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而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女职工终止合同,用人单位应顺延其劳动合同期至哺乳期满。
     。

2010-11-19

204 0
只要单位给你交纳生育保险,且在有效期内,你若生孩子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如果不在有效期内,比如你11月4日离职,当月没有给你交生育保险,而你又没有到新的单位交纳生育保险,则不能享受。由于你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因为不能要求劳动合同延期。但是,也要看领导,如果领导同意,那肯定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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