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厂上班在试用期内签了合同现在我要辞职,厂方不给工资我该怎么办?
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获得的报酬,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及时足额的支付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折算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并正常出勤即可。
你应得的工资,可按照《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的规定,乘以已工作天数即可。
《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这一个条件.你写辞职让公司签字,你留原件,不签字你就用快递邮寄,从公司签字或收到日起三日后你可走人.不给工资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准备好劳动关系证明、提前三日通知证明.
1、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员工工资,否则劳动者有权利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2、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间企业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企业没有为你办理社会保险同样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厂方这样做是违法的,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先咨询下,一般仲裁部门会喊该厂过来,可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再告。一般劳动仲裁部门过问此事了,厂方不敢不给工资,而且一般仲裁部门会罚企业的款。
先找当地的劳动部门协调解决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