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再婚,只有我一个女儿,继父有三个儿女,母亲和继父再婚后共同存款有10多万,现居住在我母亲的房子里,房屋名字是我的。请问如果有一方老人先离世,遗产该如分?如果两位老人要立遗嘱,存款的分配一定要写清楚具体钱数吗?但是两位老人要是立完遗嘱后,存款因为某种原因,变少了,或变多了,那怎么办?
1、若你和母亲、继父及其三个女儿形成继子女关系的话(比如说共同居住,相互照顾等等),则遗产分配如下:
若你母亲先去世,则先将你母亲与继父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共同财产的一半则是你母亲的个人遗产(另一半由你继父个人所有),由你和继父及其三个女儿共同继承,原则上你们几个人平均分配,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多分或少分。
若你继父先去世,则共同财产一半归你母亲所有外,其他另一半是你继父的个人遗产,由你和母亲及其继父的三个女儿共同继承。
2、若你和继父及其三个女儿未形成继子女及继兄弟姐妹关系,则好办多了。
若你母亲先去世,则共同财产的一半是你母亲的个人遗产,由你和继父共同继承。
若你继父先去世,则共同财产的一半是他的个人遗产,由你母亲和其三个女儿共同继承。
3、以上这两种情况是针对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若有遗嘱,且遗嘱合法有效的,则直接按遗嘱办理。遗嘱中关于存款的数额应写清楚,若数额因合法的原因(如立完遗嘱后老人有病用了一部分)减少了,则有多少算多少。
若是被告他人借走了,则谁继承这一部分存款谁有权利向债务人去要。若是被他人非法转移了,则更权利去要求归还。
4、因房子是你的名字,是你的财产,除你之外的任何人进行处理都是无效的。
房子永远是你的。无论谁住里面。而且你也有权要求别人搬出去。
看情况吧,如果存款变少了或变多可,就按照比例来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