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烦恼 夫妻

离婚该做什么准备

我和丈夫结婚两年,小孩才一个月。现打算和他离婚(双方都没有过错)。他和我结婚后我们的共同财产包括一套房(价值70万,还有20多万没有供完),股票(投入了10万,现套牢,市值只有6万),存款5万。想请问,我要离婚,财产具体是怎么分割(房子可以卖掉,但股票我不想割肉),小孩会判给我吗?(我们双方都有稳定收入不错的职业)?我要做什么准备才能让自己处于有利的地位?

全部回答

2009-04-29

0 0
    离婚案子没有获胜的一方。 离婚分割财产时,基本上按照夫妻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的原则。 财产的具体分割办法,可以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不一定必须变现分割。
   在确定小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时,法院依据下列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2009-04-28

132 0
千万别轻言离婚!人要对自己所做的一切负上责任,不能一有困难就选择逃避。那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2009-04-28

119 0
想不明白!双方都没有过错,孩子才一个月,就、就、就、就想离婚?拜托,有一点点责任好不好。

2009-04-28

150 0
别准备了.还是想办法和好吧! 对待婚姻应该像种地,要浇水,要施肥,要拔草,要经风雨,要防虫害,防旱涝,要结果,要享受果实. 多交流,多沟通,多理解,多关心. 你不会有产后抑郁症吧? 如果觉得自己情绪不对,看看医生,也多和你丈夫沟通.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烦恼
夫妻
青春期
恋爱
家庭关系
两性问题
交友技巧
校园生活
情感情绪
夫妻
夫妻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