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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如何维护我应得的房屋拆迁权益

  我父亲的房屋拆迁了。宅基地是他和我母亲在世时共有的,原来宅基地上也有房子。10年前,母亲去世没有提出遗嘱。后来,他和后妻又翻建了一部分房子。 拆迁时,我父亲不同意分割房产,拆迁后政府安排了三套同面积住房。拆迁费用折算补助45万,三套住房价值54万。他和后妻住一套,我和我弟弟各住一套。
  我们入住的条件是掏钱给他。但他却找我要22万,把他拆迁时花费装潢的钱让我出。可这房子才值18万呀。我已经入住,给了他10万了。但他经常追着我要剩下的钱,我和他说,这样算是不对的,他就吵着骂着还打我。闹着我家里不得安宁。 我都没有和他提母亲财产继承的事,他竟然这样对待我,他逼着我要钱是想拿钱去做生意。
  
   我说我不要房子了,他说那只给我10万,新房装潢的钱是不会给我的。 遇到这么不讲理的父亲,是我这辈子的不幸。我想问一下:1,这房子如果按成本购买,是18万吧? 2,如果我提出母亲财产的继承,能否成立?如果成立,能继承多少呢? 3,如果最后闹到对簿公堂,我有哪些法律可以依据啊? 。

全部回答

200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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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年的诉讼有效期是从你父亲侵犯你的继承权益开始算起的,你可以在必要时以一定的方式举证其侵犯的日期。 2、如果他以房屋的成本价给你,你本身就没有什么继承和收益,起诉也就没有什么损失

2009-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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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按成本价购买应当是54/3=18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你有权提出继承你母亲的遗产,具体的份额按照翻修前的房子价值除以2,再除以6计算,就是说你们兄弟五个加你父亲共6个人共同继承属于你母亲那一半的房产,你个人就继承其中的六分之一。   因为继承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你们的遗产在拆迁时还未分割,也就是还处于共有状态,如果你所述事实属最近发生的则还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因此可以提出继承诉讼。
  先确认房屋权利归属,再来计算你和你父亲之间该谁给谁多少钱。建议先把帐算清看提出诉讼以防止提出诉讼后你损失更多。   3。以上仅供参考,不准确之处请行家多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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