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新房子用谁的名字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定和一物一权的原则,以及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规定,房产证登记为谁的名字,谁就是该房产的合法有有人,谁就取得了该房产的物权。物权有一个最重要的属性就是对世的效力。买了新房子用孩子的名字,该房子就是孩子的房产,从记载于房地产管理局的登记簿时起就取得了物权。 任何人都不得妨碍,包括他父母在内。说什么孩子将来结婚了如果离婚会被分了一半。那只过是说这种话人的自我解释,没有法律效力,与我国的婚姻法的规定完全相悖。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全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定和一物一权的原则,以及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规定,房产证登记为谁的名字,谁就是该房产的合法有有人,谁就取得了该房产的物权。物权有一个最重要的属性就是对世的效力。买了新房子用孩子的名字,该房子就是孩子的房产,从记载于房地产管理局的登记簿时起就取得了物权。
任何人都不得妨碍,包括他父母在内。说什么孩子将来结婚了如果离婚会被分了一半。那只过是说这种话人的自我解释,没有法律效力,与我国的婚姻法的规定完全相悖。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同时,为了防止理解的差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又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其中,第十九条解释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物权法定,一物一权,不仅不会改变,反而更应当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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