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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的财务问题

物业公司代收的垃圾处理和清运费,还有燃气初装费,水电气的预存费,因为是代收的,所以不算是收入,一分钱的税都不用交,但是在税务局方面不知有没有什么规定,这些帐怎么走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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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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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属于代收的费用,你单位不用交税,按照物业会计制度增加设置“代收款项”科目进行核算。但是,对于代收费用取得的代办手续费等服务收入时,要计入“经营收入”,缴纳相关的税金。
   2、第205号科目 代收款项 (1)本科目核算企业因代收代交有关费用等应付给有关单位的款项,如代收的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   企业受物业产权人委托代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收到代收的各种款项时,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交给有关单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取代办手续费等服务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
   (3)本科目应按代收代交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代收款项。 3、代收的费用虽然你单位不交税,但是,对方单位要按照代收的收入缴纳税金的。
  因此,只要你单位按照物业公司会计制度核算就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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