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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四年,我想离婚怎么办?

我和丈夫结婚十多年了,生下三个小孩。但是,在十多年里,丈夫从没有尽过做父亲的责任;而且,对待小孩和妻子感情一直很冷淡,有时还会毒打小孩,与妻子经常吵架;因此分居,在四年的分居我与三个小孩生活,丈夫不但没有给抚养费,而且还会经常骚扰我们的正常生活。为此,我想同丈夫离婚怎么办呢?(注:如果丈夫不愿意去办离婚手续怎么办啊?而且,我并不想法庭见面,那么有无好的方法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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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9

0 0
  如果感觉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离婚是可以得到支持的!但,对这样的事情,如果你不通过法院的话,那么,你的正当包括人身等权利是得不到法律得保护合保障得,你只有吃亏无奈的事情!所以,如果你确实需要离婚的话,就必须到法院!而且法院还会给你找到权利合保障的。
  比方说: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
  等等,对你和你的家庭安全也有法律保护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分居两年以上的,可以判定事实离婚!所以,一旦你提起诉讼,你丈夫不愿意也不行的!从长远来看,通过法院来解决你的问题是最好又最切实可行的方法啊!。

2005-06-04

333 0
关键在于你!看看《婚姻法》你们应该是事实的离婚了,分居2年以上就可以顺利提出离婚了,更不要说别的条件了。建议你向法院提出,同时要回自己该有的东西,以及这些年来他是父亲应该承担的抚养费用!如果你实在不愿意的话,那么请个律师咨询好所有有关这方面的问题,了解清楚了,再向你丈夫提出协议离婚!

2005-06-02

304 0
协商不行就请律师准备打官司,还能争取自己的权利,勇敢一点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离婚不丢人

2005-06-01

305 0
如果你离了婚回头再看的时候,你会知道你是幸运的

2005-05-30

302 0
就要离婚,不要犹豫。要上法庭才能了断。注意:你说的一切要有证据支持,从现在就收集证据

2005-05-29

317 0
离婚只有二个途径,双方同意到民政局办理,一方不同意只能到被告居住地或暂住一年以上地方法院民事庭起诉,别无它法。 你以上陈述若有证据支持或他承认的话,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否则半年或分居一年 后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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