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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不在怎么办理离婚

妻子离家出走已经几年了,没有任何联系,也不对方在那里,我想办离婚,不知需要什么证明,去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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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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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到场。若女方不能回来,民政局不会受理你们的离婚申请。 只能通过法律程序来办理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

200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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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规定,夫妻一方出走达到规定的期限,可以办理离婚,但是你必须拿出离家出走期限的证据。请你询问有关部门,我记得是四年。离婚可能必须通过法院办理,肯定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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