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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财产公证有用吗?

  我和老公在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的名字是老公的,之后的装修和结婚的费用也是我们共同出的。因为买房的时候我们没有结婚,这套房子名义上就是我老公的婚前财产,但实际是我们共同出资购买的,婚后我们没有去公证处办理法律上的公证,为了保证我的权义我们签定了一份财产分配协议。
  协议中写明了我在购买房子、装修时也出了一半的费用,因此拥有了50%的产权等等。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幸离婚房产归老公所有,原房款及其升值部分要分给我50%。我想请问一下像我们这种没有去公证处公证,只是私下签定协议的公证有用吗?。

全部回答

2008-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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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好: 你们之间的协议是有效的法律文件 任何公民之间的自愿协议 只要不违背国家的法律 都是有效的 是否去做公证是公民的自由选择 并不是必须的选择 协议书只要有协议双方的签字就可以了 并不因没有公证就不生效 未雨绸缪是必要的 但生活要轻松处理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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