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股东的问题
你好,关于你的提问,我给你说说:
“有限公司”,即“有限“责任”公司”。就是说,股东们按各自出资的份额,享受权利、任担“有限的”责任。
公司倒闭了,说明公司资不抵债,就要进行“清算”。 比如,公司现有资产150万,负债总额550万(包含欠职工的工资福利、银行贷款、供货商货款等)。
如果股东当初已经按股份规定足额出资,那么倒闭清算时,只是赔光算了,不会再被要求继续拿钱出来了;如果当初没足额出资,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那么,法院会判令股东们“补足”应出资额。
假如负债550万,首先偿还欠职工款(假如50万),剩下100万,有其余债主按比例分配:每人只能分得五分之一(谁让他们没事先审核清该...全部
你好,关于你的提问,我给你说说:
“有限公司”,即“有限“责任”公司”。就是说,股东们按各自出资的份额,享受权利、任担“有限的”责任。
公司倒闭了,说明公司资不抵债,就要进行“清算”。
比如,公司现有资产150万,负债总额550万(包含欠职工的工资福利、银行贷款、供货商货款等)。
如果股东当初已经按股份规定足额出资,那么倒闭清算时,只是赔光算了,不会再被要求继续拿钱出来了;如果当初没足额出资,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那么,法院会判令股东们“补足”应出资额。
假如负债550万,首先偿还欠职工款(假如50万),剩下100万,有其余债主按比例分配:每人只能分得五分之一(谁让他们没事先审核清该公司的财务状况呢!)股东们则不管罗!
详情可阅《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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