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集合理财产品?
集合理财产品
目前市场上共推出了32只(包括已到期的)券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按照投资类型可分为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货币市场型和FOF(基金宝)等。
新型集合理财产品是全球最新财务管理计划:把收入的(40-50)%用于日常费用支出,20%左右存入银行用于周转,20%左右用于个性化投资,(10-15)%用于保障支出计划。
集合理财产品投资范围
而在投资范围上,券商集合理财与基金较为类似,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限定性集合理财,其投资范围受到严格限制,主要是偏债型金融工具,如债券和银行存款、逆回购及货币市场基金等;二是非限定性集合理财,其投资范围没有限制,可以投资于股票、基金、固定收益证券等...全部
集合理财产品
目前市场上共推出了32只(包括已到期的)券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按照投资类型可分为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货币市场型和FOF(基金宝)等。
新型集合理财产品是全球最新财务管理计划:把收入的(40-50)%用于日常费用支出,20%左右存入银行用于周转,20%左右用于个性化投资,(10-15)%用于保障支出计划。
集合理财产品投资范围
而在投资范围上,券商集合理财与基金较为类似,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限定性集合理财,其投资范围受到严格限制,主要是偏债型金融工具,如债券和银行存款、逆回购及货币市场基金等;二是非限定性集合理财,其投资范围没有限制,可以投资于股票、基金、固定收益证券等。
值得一提的是,券商集合理财还有一个品种上的创新,即FOF(基金中的基金)。招商证券基金宝是国内首个FOF产品,其投资对象主要是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等品种。之后,国信证券推出了增强型FOF——国信证券“金理财”经典组合集合理财计划,该产品可以部分投资于股票。
招商证券日前推出的基金宝二期,还增加了打新股功能。
集合理财产品设计
由于券商集合理财带有一定的私募性质,其在产品设计方面,比基金、银行理财产品更为灵活。如基金所没有的业绩提成、有限保本等都是政策允许的,并成为券商集合理财的主要看点。
证监会2003年底发布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规定,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包括管理报酬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也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运作期间发生的费用,可以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列支,但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做出明确的约定。
在实际操作中,管理报酬一般包括固定的管理费和浮动的业绩报酬。
集合理财产品是由券商推出的、管理形式类似于基金,但属于私募性质的一种理财方式。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运作。
集合理财门槛相对较高,限定性产品最低参与金额为5万元,非限定性产品最低参与金额为10万元。
限定性集合理财的资产应当主要用于投资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以及其他信用高且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
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并应当遵循分散投资风险的原则。和基金的投资范围一致。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则由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集合理财产品种类繁多,这种理财方式在流动性安排、投资范围、收益分配、参与方式等方面相比基金而言更具有灵活性,能为特定的客户群体量身定制理财产品,能更好的满足客户的投资理财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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