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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自己竖起大拇指"为题目的一个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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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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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作A 十五六岁,是少女含苞待放的季节,可是我却发生了一点不大不小的意外。好端端的一张脸上,被“青春痘大军”给霸占了,好狼狈,好苦恼。心里有点烦。于是跑到镜子前。
  起先,小痘痘们只是一粒两粒三粒散落在脸上;现在,却像听了集合令似的,摇出个满天小星星了。 心里有点乱。  于是请出了“刘海儿”。让“刘海儿”遮住了额前的小痘痘,避开了许多好奇的目光。
  可是一到刮风或上体育课,“刘海儿”不是飞来飞去,就是缩到一起,总会引来诸多嗤嗤的笑声。心里有点急。 于是跑到穿衣镜前,决定把她们一扫而光。举起两个手指一掐,小痘痘们破了,可眼泪也被夹得滚了出来。
    小痘痘们没有了,可脸上左一个指甲印,右一个血块,好不雅观。拿出小手巾,对着指甲印又敷了好半天,指甲印是没有了,可小痘痘们依然新鲜。心里有点气。于是不再理睬她们,反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小痘痘们没有了我的扫荡,一个个快快乐乐地在我脸上活蹦乱跳。我摸了摸小痘痘们,原来她们也是怪可爱的。  心里有点喜。于是跑到书桌前,翻开一本书,打算不再管她们了。书中有这么一段话,大意是,青春是欢畅迷茫而又烦躁不安的季节,如果你能扑在求知向上上,那么你的青春要虚度。
  哦,原来,青春=(快乐+努力-烦恼)×奋斗。心里有点热。于是明白了这小痘痘也是代表青春来考验我的,考验我如何面对烦恼,如何调节自己。  这样,捉弄我的小痘痘们原来是我的最亲密的好朋友。
  这小痘痘们原来肩负着这么重大的使命。心里有点乐。于是觉得小痘痘们仿佛从我的脸上跳下来,站在我的面前,挽着我的手,奔向那个青春的季节。哦,我为自己竖起了大拇指,赞美自己经受了青春的考验,赞美自己又长大了。
  评语:本习作取材贴近生活而别致新颖,语言流畅自然而生动活泼。  形象逼真且层次分明地表现出“我”对自己脸上青春痘感受的心路历程,如同一串跃动的美妙音符沁入心肺,醇美异常而余韵缭绕。
   习作B 我绝对应该向自己竖起大拇指!为何?且看,当时写议论文时,我犯了大错误。我写好议论文时,发现自己写的中心很不明确,毫无重点,看似又像是记叙文。  实在是不可称其为议论文!我真着急啊!可是又有什么用! 看表,哦!天啊!9点25分!也就是说,给我的,只有30多分钟,写一篇大作文!监考老师过来对我善意地一笑,无奈地行过“摇头礼”后,我明白。
  救自己的,只有自己!做事就应该有魄力,特别是在这决定我这一生是否会是“悲惨世界”的一刻了!我毫无选择,眉头一竖,心一横,三七二十一,七七四十九,大笔一挥,“手起刀落”,将废话全都划了个一干二净三不剩,然后将酝酿的全部与中心有关的句子写在了下面———恕我字略潦草了一些。
    9点32分,完工了!我将终身铭记这一时刻,我也将终生铭记这人生里程碑的一站———中考语文考试!这是我在“危急存亡之秋”作出的“生死抉择”,你知道,30多分钟,一篇大作文,在这种时刻,对我———一个考生,压力实在非常大,非常紧张。
  没想到,没想到,万万没想到,中考第一门学科给我上了人生重要的一课,那就是:不论在何种危急关头,沉着、冷静与永不放弃应是人生的追求,一种精神。  今天,我为自己竖起大拇指,为自己,因为,我真的长大了,我没像有些人那样因为发现哪里没做好,而影响自己的发挥,没有让四年的寒窗苦读在这瞬间化为烟云而清散。
  我战胜了命运! 我自豪地说,我没有屈从命运,瘫痪了斗志,混乱了思绪。我要为自己竖起大拇指!我觉得我应该为自己竖起大拇指,想来倒还是心有余悸。   在为自己竖起大拇指的同时,我绝对不会忘记中考第一门考试给我上的生动详实的一课。
  我会永远记住你———中考!我更会为自己竖起大拇指!北京时间:9点50分整。评语:看上去,这完全是切合题意的、真实的文字。该生叙述了急就此文的原由,但没有写故事,而是紧扣主题写“抉择”,强调为自己竖起大拇指的原因:“危急关头”,“沉静,冷静与永不放弃”的追求精神;没有“屈从命运,瘫痪了斗志,混乱了思绪”。
    此文的急就成功,反映了学生的思维敏捷,运用语言的能力较强。 习作C 我长相平平,甚至说是有点丑,进了初中更彻底打垮了我的自信。一个男生为我取了个外号———“丑女”。
  于是,谣言四起,同班男生见我就作呕吐状;女生们在我背后指指点点;邻班的同学见到我也躲得远远的。  我开始叹气,怨老天为什么不给我一张美丽的面具。上课时,我常常走神;在无人时,我会对着镜子默默流泪。
  成绩像“熊市”一般直线下跌,甚至还有“套牢”的危险———不及格。一天,我在学校中偏僻的绿化带中,意外发现一本小册子《美,怎样才算美》。猛地,我觉得眼前一亮,迫不及待地打开书,一行黑体大字印入眼帘:奥斯特洛斯基曾说过,一个人的美不在于他的外表、服装和发式,而在于他的内心。
    我觉得心中似乎被一道神圣的光照亮。于是,我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心中悔悟:一个人的美在于内心,外表的美随着岁月总会消失,而心灵的高贵却是永恒的。记得简·爱曾说过:“我贫穷,低微、不美丽。
  但当我们的灵魂穿过坟墓,站在上帝的面前,我们是平等的”,简爱并不美丽,然而她却拥有高贵的心彻底征服罗切斯特,我又何必为自己的相貌而自寻烦恼呢?我变的有点自信了。   从此以后,每天在阅览室中认真“啃书”的是我;在黑板面前大展身手的是我;在校运动会上挥汗如雨的是我。
  我始终坚持着:高贵的心胜于外表的美丽,对自己,对未来都应该充满信心。渐渐地,同学们不再鄙视我;渐渐地,身边的朋友多了起来;渐渐地,成绩由班中几十名一跃成了年级前列。  我找回了原来的我,找回了全部的自信。
  “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别灰心,别丧气,对自己竖起大拇指,昂首阔步地向前吧!点评:法国哲学家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为了证明你的存在,为了证明你是一个富有思想的人,请你增强自己的成长之路的思考意识,才能写出富有思想、富有个性的好文章。
    习作D我情不自禁地为自己竖起大拇指,为自己的决定而感到自豪,为自己的目标而感到风景这边独好!事情还得从两天前说起:好不容易等到一个周末,没有什么作业,可以放松一下了。我边听音乐边为小草浇水,心里特别舒畅。
  我家住在一楼,所以有个较大的院子。我和妈妈都爱养些花草之类的植物,所以每天都第一时间给他们补充营养。  我觉得春天的叶子特别的绿,所以摘下了一小片洗干净,准备用作书签。正当我翻开书时,电话铃声响了,妈妈兴奋地推开房门,激动地对我说:宝贝,阿姨从美国来电话了!说她那边已经全安排好了,帮你找了一个私立学校,校长还是她的老朋友呢!还有……妈妈一口气说了一大堆极富吸引力的话,但我总觉得怎么听怎么别扭。
    说是给我三天时间考虑考虑的,但时间过得特别快,我烦躁地打开抽屉,随手拿了本书便胡乱翻了起来,突然,我好象觉得有东西从书里滑落出来掉在地上,拾起一看,黄黄的干枯的,是什么?叶子!前两天在院子里摘的,真难以想象,就只有三天而已,顿时我明白了什么。
  几天以来的问题在此时此刻已经不存在了。  我走出房间跟妈妈说:“我决定了,留在上海,不去美国。”妈妈被我的话吓着了,她吃惊地问:“不去?为什么?这机会可不容易啊!”“我知道美国好,也曾为此做过白日梦,但现在梦醒了;我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是根,一个属于我自己的根!就像小草一样。
  ”我举起手中那枯黄的叶子,“离开了它的根,就变得没有生机,缓缓走向死亡;而我是中国人,我的根在中国这块很有潜力的土地上,所以只有留在中国,我的生活才有价值,有意义!”妈妈被我的话感动了,我很高兴她能理解我,我很清楚,自己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希望!因为我的根在这里!我自信地竖起大拇指为自己喝彩,也为祖国的明天更加美好而自豪。
    点评:这是一篇让人一看就会为之叫好的习作。立意高远、写法娴熟,通过一片叶子的铺陈,水到渠成地表达出“我的根在中国”的心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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