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防范企业风险?
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发展现况近年来,电信运营企业为防止侵权纠纷,对自办网站和链接内容进行了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规避法律风险。在软件著作权方面,企业已经意识到软件版权问题,采购软件方面的设备时,均要求设备供应商提供软件权利证书或软件授权许可文件,在合同中能明确约定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责任和许可使用问题,并利用搭建起来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满足中小企业信息化的应用需要,积极开发系统集成软件。 在业务广告、宣传品和电话卡等设计制作方面,企业能够注意到严格审查合同,认真约定知识产权条款,查验受托方所使用作品著作权方面的法律文件,如合法授权、许可使用的文件等。在注册商标的使用和保护...全部
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发展现况近年来,电信运营企业为防止侵权纠纷,对自办网站和链接内容进行了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规避法律风险。在软件著作权方面,企业已经意识到软件版权问题,采购软件方面的设备时,均要求设备供应商提供软件权利证书或软件授权许可文件,在合同中能明确约定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责任和许可使用问题,并利用搭建起来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满足中小企业信息化的应用需要,积极开发系统集成软件。
在业务广告、宣传品和电话卡等设计制作方面,企业能够注意到严格审查合同,认真约定知识产权条款,查验受托方所使用作品著作权方面的法律文件,如合法授权、许可使用的文件等。在注册商标的使用和保护方面,电信企业都能认真做好企业标识和业务标识的统一管理工作,努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严格按照集团规范手册使用商标和服务商标。
目前电信运营企业普遍未办理专利申请登记、商标注册登记的事项,仅有少数企业对自办网站进行了商标及名称注册。大部分企业分支机构均对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的软件权属进行了规定,归企业所有或双方共有。在商业秘密的保护方面,电信企业均较为注重商业秘密保护,与代理商、合作商、系统集成商等合作单位签订了保密协议或在合同中设立保密条款,满足员工离退休、离职、调离时有关涉密资料交接管理的要求。
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我国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方面,已基本构成了适应国情、与国际惯例相协调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由于我国处于市场经济初期,信用观念淡薄,还未真正树立起“尊重知识产权为荣、侵犯知识产权为耻”的道德评价标准和约束机制。
据统计,国内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仅占0。03%,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有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目前,我国电信企业拥有世界一流的网络资源,却未掌握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导致其在推进知识产权战略过程中存在着开发能力弱、自主知识产权少、依法保护意识不够等问题,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在增大。
1。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企业原始创新能力较薄弱,大多利用公知技术或引进国外技术,靠外国投资者以专利权的形式投入,这可能导致侵权问题。企业申请国际专利的比例很小,造成中国企业已掌握的知识产权被国外企业抢先申请,合法利益得不到保护。
大多数企业计算机软件管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薄弱,尚未建立自主计算机软件和专利的登记制度,管理部门、流程不明确,难以保护无形资产,尤其对自行开发、合作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和专利均未进行权属登记,一旦出现纠纷,往往丧失法律保护的依据,导致企业的经济利益蒙受损失。
2。缺乏业务商业模式创新机制,企业经营法律风险增大。首先自办网站视频节目、信息服务点歌、彩铃等大多使用了未经合法权利人授权的作品、软件等,企业增值业务的商业合作模式不成熟,收费模式与结算机制等均存在一定问题。
其次是转型业务中的大部分业务都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从而形成更复杂的供应服务链,这就要求企业处理好各方之间复杂的法律关系,如系统集成业务必须搞好与客户方、最终用户方、设备供应方、施工方之间的关系,而彩铃业务必须处理好用户、铃音制作者、铃音素材权利人等方面的关系,处理不好会增大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
3。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知识产权研发投入少。电信企业自办网站发布的广告业务尚缺乏一个较明确、规范的审核流程,如果客户提交的广告业务内容涉及知识产权或合法真实性问题,就会影响运营企业的权利。电信企业商标注册登记、专利申请等没有明确的管理单位和办法,对非合作代理商任意使用企业商标缺乏有效监督。
同时,企业用于知识产权的研发投入少,几乎没有安排资金预算和项目计划。而著名跨国公司一般将利润的10%到20%用于研发,相比之下,我国企业的研发投入远远不足,这是缺乏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重要原因。
4。法律纠纷频繁发生。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呈高发态势,司法及行政纠纷案件不断发生,企业陷于事后补救的被动局面。电信卡设计画面使用的作品中存在侵权纠纷。另外,监管政策不明朗使一些新业务发展遇到障碍,如在IPTV市场准入方面,对外合作方式及政府管制政策不明朗,企业还缺乏必要的应对策略。
5。企业的外部环境不尽人意。以商誉诋毁、掠夺性定价等为代表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对整个电信业市场已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严重制约了电信运营企业发展及其业务收入和利润增长,如果这种经营环境得不到改善,必将阻碍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企业实施自主知识产权策略的几点建议电信企业在向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转型的过程中,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保护已成为企业战略转型的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管理也上升为公司经营活动的重要部分。作为服务型的电信企业应以集成创新为主,着力提高电信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通过战略转型,迅速向信息服务业扩展,努力克服“春耕秋收”式的增长方式,从而成为创新型企业,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1。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企业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和法律纠纷解决制度,设立专兼职岗位,明确各业务部门管理职责、细化管理流程;制订和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对自主知识产权登记、网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重点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引导,不断提高企业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变被动防御为企业主动建立知识产权开发、积累、转化及保护体系,坚持依法经营和依法治企,不断提高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形成知荣辱、守诚信、促创新的文化氛围,为企业成功实现转型提供支撑。
2。创新业务商业模式,努力在源头上解决好信息服务内容使用作品著作权问题。随着企业从一个网络服务商到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的转变,运营商不但要提供网络服务,还要提供业务平台和信息内容服务,这是创新业务的发展趋势。
在提供信息服务时要创新商业模式,通过技术、业务和网络的有机融合,不断开发企业的核心技术,找到更多有亮点的业务,使企业能够灵活地应对市场竞争。企业还要努力通过集成创新,开展多种业务的融合。在横向上,从单纯语音业务调整到语音、视频和无线并重上来;在纵向上,从以接入服务为主调整到以综合信息服务为主上来;在业务层面、市场层面及整合方面,要建立话音、宽带、视频、高附加值的应用等捆绑和融合业务的商业模式。
企业应将竞争的着力点放在集成创新、提升企业综合实力上,通过优良的品牌和优质的服务赢得市场,关键是要研究解决转型业务的信息服务内容中涉及到的著作权问题,建立与版权所有人合作的制度,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有效授权,减少企业的法律风险和可能遭受的损失。
积极寻求与作品权利人的有效合作模式,统一购买自办网站等信息服务内容的音乐作品、视频作品使用权,也可以委托制作音乐、视频作品。省级公司可以联合网络内容服务提供商(ISP、ICP经营者)及相关著作权权利人,统一提供合法使用著作权的平台,也可以选择与本地区访问量大、具有地方特色的录音制品和影视作品的合法权利人签订协议,统一解决全省范围内信息服务内容使用作品的著作权问题,从源头上解决好版权问题。
3。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体系,解决好自办网站内容的合法合规性问题。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重视对不同业务商业模式下知识产权问题的研究,切实解决好自办网站内容的合法合规性,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因管理疏忽导致的侵权行为的发生。
一是加强对企业自办网站(包括内部局域网)内容在著作权方面的审核以及对所链接网站内容的合法性审核。不得将未经合法权利人授权的软件、音乐、电影、图片以及其他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放置于自办网站中,也不得设立指向明知载有侵犯著作权的网站的链接。
自办网站登载他人作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明出处并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二是不得将未经权利人授权的软件、音乐、电影、图片等作品放置于自办网站中,也不得设立指向非法载有未经合法权利人授权的软件、音乐、电影作品等网站的链接。
如发现网站上有未经合法权利人授权的内容或不符合有关互联网管理规定的内容,应立即删除或断开链接。三是在提供网络设施或开展服务器托管业务时,应当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对方利用网络设施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互联网管理规定。
如果接到著作权人的侵权通知,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该网站。在著作权人按照规定出具了相应的身份证明、著作权权属证明及侵权情况证明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予以配合。鉴于我国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还处于较低阶段,各种侵权情况屡有发生,企业应当借鉴有关知识产权管理中“避风港”的政策,在与ISP、ICP合作时,有效利用链接等方式,合理规避知识产权的风险,以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4。建立自主知识产权登记保护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当前实现自主创新、培育电信自主知识产权,必需尽快建立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登记保护制度。目前,先从计算机软件登记入手,逐步扩大到商标、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等,从而获得属于电信自主的知识产权成果。
企业应当对自主开发的计算机软件、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计算机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计算机软件、合作开发的计算机软件,主动进行著作权登记申请,取得法律保护。首先,启动企业自主研发的计算机软件登记工作,在委托开发合同或合作开发合同中进一步明确软件著作权归属问题,如归企业方或双方共有等;对自行开发软件,为避免日后权属纠纷,可通过协议、任务书等与员工明确开发软件的著作权归单位所有。
其次,对具有行业特色的通信终端产品、具有公众广告效应的电信新产品、电信大楼造型等申请外观设计等专利。第三,认真做好公司业务商标、企业商标注册登记工作,对电话卡画面、广告宣传单页、设计图纸等有价值作品、以企业冠名的活动等逐步实现著作权保护。
企业在对外签订有关计算机软件开发、许可或转让合同,技术服务、开发、许可或转让合同,商标设计、许可或转让合同,SP合作协议,有可能产生智力劳动成果的合同、后续开发合同以及其它涉及知识产权事项的合同时,应当明确知识产权的权属、保护、收益、责任承担等条款,切实保护自己应享有的知识产权。
5。建立企业的专利法保护体系,不断提升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能力。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要着力提高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而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之一,就是提升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能力。只有具有强大技术创新实力的电信运营商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优势地位。
电信运营商除了加强自身的专利创新能力外,需要加强对市场上其他运营商尤其是国外运营商知识产权动向的预警研究,弄清楚在自己将要涉足的业务领域中会涉及其他人的什么专利,其中哪些专利足以威胁到自身的业务开展;对不同的技术领域、不同的发明内容以及企业不同的专利申请需求,采取什么样的专利保护,防范别人因为恶意和不恰当利用知识产权给企业造成的损害。
保护水平高的专利法是最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如软件一旦获得专利权,权利人就对权利享有高度的独占性,尤其是使软件创作“思想”受到有效保护。专利法要求权利人公开技术成果,使他人能公平利用软件技术,促进软件价值的最大化,还能避免同类软件的重复投入、重复开发,企业应关注到专利法对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积极作用。
因此,电信企业只有建立自己的业务专利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才有竞争的实力和适应日新月异业务发展的后劲,真正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6。尽快实现计算机软件正版化。企业自行采购的软件主要集中在核心操作系统、专业数据库、常用办公系统软件,而较少考虑涉及开发、制作、设计等所必须的工具软件、应用软件,而此类软件使用量大,软件成本较高,如AUTOCAD软件等。
因此,对常用的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建议由集团或省公司与软件权利人或代理商进行一揽子谈判,统谈统签、降低成本,逐步淘汰盗版和非法复制的软件。此外,企业要做好权利证书的审核和后期软件升级工作,加大对设备供应商的软件权利证书或著作权授权许可文件的审核,在合同中对供应商关于软件后期升级维护义务做出明确约定。
进一步加大客户端软件及其他应用软件的推广力度,提高渗透率,避免纠纷发生。7。加大知识产权的维权力度。进一步完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对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加大保密措施力度。
加大商标等知识产权维权力度,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商标、域名、专利等。对社会上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电信企业商标标识行为的,要采取有效方式予以制止。电信各级企业的域名应由省级公司以上统一管理,发现他人使用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企业服务标识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企业的商标、名称、域名或其它合法权利相同或相近,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的,要依法予以制止。
完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企业要加强各类合同中商业秘密保护条款的订立和监督履行工作。对于自行研发的软件等技术成果除通过登记实现著作权保护外,对于其中一些信息,可通过商业秘密方式予以保护;员工离退休、离职、调离后涉密资料交接、竞业禁止规定等还需进一步制度化。
总之,我国电信企业应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实施知识产权发展策略,加强防范和自我保护,寻求最佳的商业模式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努力降低经营风险,使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真正成为企业战略转型的核心竞争力。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