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应该怎样防止被奸商吃秤头
日常生活中,过秤交易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但时下一些不良商家却利用计量器具和商品包装做手脚,让不少消费者吃了亏还不知道。
餐饮业:有标价无分量
去餐馆饭店吃饭,消费者一定会注意菜价,但可能却从未意识到所点的菜有多少分量。 在市区内的众多餐饮店里,恐怕没有任何一家的餐饮牌上标注了主菜的净含量和配菜的分量。如一份标价上百元的“鹅掌鲍鱼”,不标注鹅掌分量和鲍鱼净含量,顾客只有等菜端上桌来,用眼睛猜测其分量。一份上百元的“红烧鱼翅”,也让人弄不清楚鱼翅分量是多少……至于城市街头众多咖啡厅里的点餐标牌上,更不见具体标识,往往以“份”、“例”、“杯”、“壶”等模糊的计量单位来打发消费者。 ...全部
日常生活中,过秤交易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但时下一些不良商家却利用计量器具和商品包装做手脚,让不少消费者吃了亏还不知道。
餐饮业:有标价无分量
去餐馆饭店吃饭,消费者一定会注意菜价,但可能却从未意识到所点的菜有多少分量。
在市区内的众多餐饮店里,恐怕没有任何一家的餐饮牌上标注了主菜的净含量和配菜的分量。如一份标价上百元的“鹅掌鲍鱼”,不标注鹅掌分量和鲍鱼净含量,顾客只有等菜端上桌来,用眼睛猜测其分量。一份上百元的“红烧鱼翅”,也让人弄不清楚鱼翅分量是多少……至于城市街头众多咖啡厅里的点餐标牌上,更不见具体标识,往往以“份”、“例”、“杯”、“壶”等模糊的计量单位来打发消费者。
市场上:垫角秤蹊跷多
度盘秤下方垫着泡沫、棉絮,虽不起眼,可在商贩那儿却有说道。这种情况俗称为“垫角”,商贩用硬币、纸壳等东西垫高秤身的一角,使秤的重心发生倾斜,达到宰秤的目的。
市民王女士说,她看到一些蔬菜、水果商贩的度盘秤下垫着泡沫等软东西,或者把秤放置在一个小“坎”上稍微倾斜,她怀疑这里面有“手脚”。通过自己的试验,王女士发现,这样一来,一斤东西总会少上一二两。
王女士说,为了验证这样的秤里面是否有诈,她在家做过多次试验。通过称自己体重,发现秤下垫软东西、身体随意倾斜,称出来的重量有几个数据,与秤直接平放在地板上,所称的重量不一样。因此,她感到在秤下垫软东西是一种很不规范的行为,是商贩故意所为。
在市区一些集贸市场发现,一些水果商贩把度盘秤放在装水果的泡沫箱上,而度盘秤下垫棉絮垫、纸壳,以及倾斜摆放台秤的现象确实存在,尤其流动商贩居多。
水果摊:电子秤看不懂
市民张大爷在一家水果摊上以每斤1块5的价格买了一只蜜柚,摊点的电子秤显示,这只蜜柚的重量为4斤半,可是拿到超市的复秤台上一称,电子秤显示的数字却只有3斤。
怎么会差一斤半呢?经市场管理人员说明,李大爷才明白了其中的蹊跷。
原来,电子秤显示屏的上左端是重量,中间是单价,右端是金额。他的蜜柚在秤上分别显示为5、1.5、4。5三个数字,商贩把右端的“4。
5”当作蜜柚的重量(市斤),利用他看不懂电子秤坑了他一斤半的钱。
据质监部门介绍,电子秤称重时误差相对较小,但由于其价格较贵,商贩们使用的不多。由于许多消费者不太会认这种秤。于是一些商贩便钻了这个空子,有的把显示屏左端的重量用黑色布贴住,把右端显示的金额数字当作商品重量欺骗消费者。
还有的经营者刚称完商品,故意不把游码恢复到零位,而是按累计键再称下一份商品,这样第二次显示的重量便是两次重量的总和。
中药店:人工称少斤两
买了2028克的中药,可回家一称却发现少了88克,消费者孙先生害怕药效达不到,找经销商理论,却被告知一剂药可以有5%的误差。
对此,管理部门表示,这是缺斤少两现象,可以投诉。
据孙先生介绍,前几天他在某中药店买了35种中药,共两剂2028克。回家称后发现少了88克,随后找经销商理论,经销商同意重新称两剂药,可称好后依然少48克。
孙先生认为这样会减少药效,买药就是为了治病,一剂药少了这么多还能治病吗?于是孙先生要求药店赔偿。
药店所属的药材公司表示,中药是人工称出来的,允许有一定的误差,一剂药的误差允许控制在5%之内,2000多克的中药误差应该在100克左右,少了88克在误差范围之内,在规定的范围内药效应该没有影响。
该负责人同意给消费者退药,但他认为索要赔偿没有依据。
据了解,中药重量允许有误差,但5%的误差范围只是在专业书籍上提到过,没有法律依据,2000克少了88克的情况不应该出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表示,这是一种缺斤少两现象,消费者可以到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举报。
水产品:附带物占重量
在一些集贸市场或海鲜馆里,当顾客要购买水产品时,小贩或商家会拿两个加厚的黑塑料袋给你。你可不能小看两个黑塑料袋的重量,据业内人士透露,一些商贩称重前会把虾蟹等水产品连水一起舀进塑料袋里,其中,塑料袋和水的重量大都能达到100克左右。
在幸福某农贸市场卖水产的赵女士透露,她亲眼所见市场内有人在称重量时做手脚。赵女士说,问题出在商贩的手掌心里,他们有几个分量不同的小铁块,样子和螺帽差不多,不同的鱼就用不同的铁块,小的铁块大概也有2两重。
每次顾客把鱼选好了要称重量,他们在把鱼装进塑料袋的同时,顺便把手掌里的小铁块裹在拎袋子的环里面,很少有顾客会注意到这一点,然后把袋子放到电子秤上去称。客人要求把鱼杀掉时,他们把鱼从袋子里拿出来的瞬间,又把袋子里裹着的小铁块弄到手掌心了。
“一条鱼,重量多个二三两,一般人是发觉不出的,等鱼杀好后,就算客人回家称称重量不对,也说不清了。”这位女士还说,这样的商贩专找散客下手,尤其是在下午。因为上午时,很多客户都是批发的,他们不好做手脚。
缺斤少两有标准
国家技术监督局等三部门制订的《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中明确规定,称重误差超过下述范围就是“缺斤少两”。
一、粮食、蔬菜、水果类:每公斤价值在6元以内的,称重在1公斤以下的,允许20克的误差;1公斤至2公斤,允许40克的误差;2公斤以上至4公斤,允许80克误差;4公斤以上至25公斤的,允许100克的误差。
二、肉、蛋、禽、海(水)产品、糕点、糖果、调味品类:每公斤价值在6元至30元以内的,称重在2。5公斤以下的,允许5克的误差;2。5公斤以上至10公斤的,允许误差10克;10公斤以上至15公斤,允许15克的误差。
但是,活禽、活鱼、水发物,不在此规定内。
三、干菜、山(海)珍品类:每公斤价值在30元至100元以内的,称重在1公斤以下的,允许2克的误差;1公斤以上至4公斤的,允许4克的误差;4公斤以上至6公斤的,允许6克的误差。
另外,每公斤价值高于100元的食品,称重为0。5公斤的,允许1克的误差;称重为0。5公斤以上至2公斤的,允许2克的误差;称重在2公斤以上至5公斤的,允许3克的误差。
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核实,如属“缺斤少两”,应依法找销售者补足重量。
如销售者不予解决,可到计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
如何防止不良商家计量器具缺斤少两。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