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
2019-02-07
你***
不***
如***
任***
花***
2017-11-09
1。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如实填写审批表并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2。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审核表,并持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3。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购房总价标准。 4。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 购房申...全部
1。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如实填写审批表并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2。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审核表,并持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3。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购房总价标准。 4。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 购房申请人须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5。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购房。 6。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家庭须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记。 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7。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在预、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购房家庭的核定表、审核表或审批表以及房屋的户型、面积等资料报市开发办备案。 8。市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抽查,对不按本通知执行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资格。 对违反规定的开发建设单位或提供虚假证明的申请人及有关单位人员,由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纪律责任。 9。本通知适用于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另行规定。收起
身上痒痒预示10种大病是哪些啊
38人阅读
微信投票多少钱一票?如何确定自己参加微信投票怎么收费
0人阅读
徐州华美吸脂怎么样?
39人阅读
红旗小学买回来足球和篮球共240个,而买来的足球是篮球的3倍...
1人阅读
什么是“混合牙列期”?
197人阅读
什么方法增高会对身体有伤害?
100人阅读
2019-02-24
2019-05-15
2005-01-15
2019-04-11
2019-05-30
2018-03-31
2018-04-28
2018-04-29
2020-03-12
2019-12-18
2019-06-13
2024-02-01
2023-10-27
2024-01-22
2023-11-28
2023-11-30
2023-11-21
2023-11-29
2024-01-02
2023-10-30
2024-01-31
广告或垃圾信息
不雅词句或人身攻击
色情淫秽
诈骗
激进时政或意识形态话题
侵犯他人隐私
其它违法和不良信息